领导班子合影
本报讯(通讯员何玉霞 祁洪涛) “法律监督的最终价值体现在群众的评价和认可上,只有群众的感受才是最真切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王雁飞说。
2009年以来,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检察院在审查逮捕和起诉过程中,准确把握案件事实,深挖余罪、漏犯,追捕犯罪嫌疑人86人,追诉犯罪嫌疑人45人,追漏罪及犯罪事实112个。对犯罪情节轻微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决定不批准逮捕392人,不起诉193人,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364件,法院采纳297件,采纳率为81.6%。
在法院的支持和配合下,该院着重加大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事行政案件的监督力度,审查处理民事审判行政申诉案件228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依法提请抗诉23件,法院改判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9件,法院采纳3件;对2008年到2009年法院执行案件进行专项监督,发出检察建议44份;加大了与律师事务所、司法所的联系,建立案件受理点,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拓宽了案源。
刑事抗诉一直都是基层检察院的软肋。检察工作只有同人民群众结合起来,才能在群众中生根、开花。
2010年,该院公诉科检察官李轶涛收到兴庆区法院对陈某、王某等四人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案的判决书后,经过认真审查认为,一审判决对被告人陈某贩卖毒品、王某非法持有毒品的事实认定错误,两被告人均量刑畸重。
在请示主管领导后,该院依法向银川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二审法院采纳了抗诉意见并作出改判,使被告人陈某的刑罚由十五年改判为十三年,罚金由10万元改为6万元;被告人王某的刑罚由七年改判为一年零六个月,罚金由5万元改判为3000元,维护了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为把立案监督工作做细做实,兴庆区检察院将每月的最后一周确定为执法监督周,设立跟踪监督小组,坚持对公安等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保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2009年以来,该院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11起案件,通知立案2件,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9份,公安机关立案6件。
延伸办案效果,让法律监督更加人性化,是兴庆区检察院执法监督的另一个亮点。为提高公安机关报捕案件的质量,该院编写了《检警办案必携》手册,将批捕案件的证据标准和卷宗要求整理汇编成册,分发给兴庆区公安分局31个科、队、所,引导公安人员在办案中以证据为根据,收集、完善证据,报捕案件的质量明显提高。
4场乒乓球赛化解3年恩怨
本报讯(通讯员何玉霞 祁洪涛) 2011年2月,从北京探亲返回银川的马池(化名)与银川市兴庆区检察院民行科向大杰进行了第5场乒乓球友谊赛。此前,马池与合作伙伴发生了利润分配纠纷,当案件“走到”检察环节时,兴庆区检察院巧妙地利用4场乒乓球友谊赛,使这起长达3年多的上访案和解息访。
2003年,马池和王某等人合伙成立一家公司。2005年,王某担心自己应得利润拿不到手,便分几次将公司37万余元货款截留。马池发现后便以王某涉嫌职务侵占向银川市公安局报警。
立案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以王某涉嫌挪用资金为由向兴庆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兴庆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马池和王某系合作关系,王某在公司中确实有尚未兑现的利润,因此作出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的决定。马池多次上访至银川市检察院表示,如果得不到满意答复将到北京上访。
“检察机关虽然可以依法作出驳回申诉的决定,但是当事人为此上访3年多,驳回申诉没能让当事人真正息访。”兴庆区检察院检察长赵立志说。于是,该院根据案件事实和当事人心里承受能力进行综合分析,继续寻找化解矛盾的良策。
“我不会和王某坐到一张桌子上的。”马池第一次接受该院调解时,情绪十分激动。闲聊中,该院民行科向大杰得知马池喜欢打乒乓球,便邀请他到活动室切磋球技。小小乒乓球一来一往,法理情理也一一传递,打球次数多了,马池与向大杰便成了朋友。朋友真心的劝解,解开了马池多年的心结。当两人结束第4场友谊赛后,马池表示愿意和王某坐到一起接受调解。
围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兴庆区检察院优先查办、快速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2008年以来,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48件69人;查处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0件2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32万元。
三年挽回经济损失900万
本报讯(通讯员何玉霞 祁洪涛) “一年来,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7件26人,案件数和人数同比上升30.8%和18.2%。”2011年1月4日,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检察院检察长赵立志在兴庆区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汇报说。
2008年,兴庆区检察院的反贪工作综合目标完成情况位列全自治区29个市县(区)检察院之首。经过两年的努力,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办案质量和效果上,均位于全区检察机关前列。三年来,该院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32万元。所办案件实现了无超期羁押,无刑讯逼供,无乱追缴扣押赃款赃物,无申诉赔偿案件,无无罪判决的目标。
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该院坚持从获取证据上做到“四个注重”,即注重获取有罪证据的同时不忽视收集无罪证据;注重把握好证据标准、形式和证明力;注重从因果关系和证据证明力上发现证据、收集证据和固定证据;注重研究讯问、询问技巧,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分析,善于从小案中发现大案,从要案中发现窝案、串案。
在查处兴庆区城管南局候某等四人在拆除违章建筑中受贿11万元案件中,办案人员多次深入多家农户调查取证,仅用7天时间就攻破了案件,维护了拆迁工作的有序开展;在查处自治区和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李子超、刘惠平等四人挪用公款案中及时破案,保障了民生,维护了公平正义。
兴庆区检察院在不放松查办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注重防控结合。紧密结合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工作,开展初查未立案预防、侦查中同步预防和侦查终结后预防,有针对性地开展案件剖析,仅2010向涉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42份,调查报告122篇,进行预防咨询76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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