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郑兴华 李宝峰 蔡春燕)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检察院全面规范量刑建议,构筑诉讼监督“防火墙”。“以和谐为目标”正在成为东区检察院检察官们在刑事诉讼中追求的效果。
该院实行的量刑建议是指在审判监督活动中,公诉人根据法庭查明的犯罪事实及被告人从重加重、从轻减轻、认罪态度、赔偿情况等情节,对量刑提出具体建议的做法。
该院严格把握量刑尺度,提高量刑建议的准确性。公诉部门对历年法院的判决进行全面梳理评析,总结各类案件量刑的特点、规律,准确掌握案件的判罚尺度。同时,改变过去只是简单的建议从轻、从重或适用缓刑的方式,变引导方向为量化区间,在法定量刑幅度内提出相对精细的刑期幅度。
细化量刑建议审核程序,突出量刑建议的规范性。为保证所提量刑建议高质高效,东区检察院对量刑建议的提出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措施,要求对符合提出量刑建议要求的案件,由承办人综合案情后,先行以《量刑建议书》的方式提出,经主诉检察官确认后,报部门负责人审核,再报主管检察长审批,通过层层审核严格规范量刑建议。
自2010年6月东区检察院被省院确定为量刑建议试点院以来,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74件606人,审结334件522人,其中提出量刑建议213件392人,占全部审结案件的63.8%,被法院采纳203件380人,采纳率为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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