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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隆昌:穿越光环进军"三型"检察院

时间:2011-09-05 16:02:00  作者:郭晓峰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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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石牌坊之乡——四川省隆昌县,活跃着一支由76名干警组成的检察队伍:他们积极探索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以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不断创先争优;继2007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后,该院又获得“全国集体一等功”、国家级文明接待室、四川省“三大主题活动”先进集体、内江市“百日岗位大练兵”先进单位、“四好”领导班子等多项殊荣。 

  现在,隆昌县检察院正穿越光环,努力创建“学习型、管理型、健康型”检察院。 

  履职与创新同行 

  隆昌县检察院始终把“立得起、诉得出、判得了”作为检验自侦案件质量的标准,以规范化建设为契机,严格办案程序,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关,突出查办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职务犯罪大案和涉及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2009年,该院查办了隆昌县邮政局局长黄茂松、副局长成显康、市场部主任付邦靖、出纳张棣模贪污窝案,2010年查办了隆昌县人寿保险支公司何良基等3人贪污案,渔箭镇畜牧兽医站站长刘应强、杨宗全涉嫌动物检疫徇私舞弊犯罪案。截至今年4月,已立案4件5人。重点查办危害民生民权的职务犯罪是隆昌县院查办职务犯罪的一个显著特点,从2009年至今年4月,该院共查办此类案件13件22人,维护了民生、民权、民利。 

  管理与保障齐驱 

  隆昌县检察院在队伍管理中,坚持用先进的思想武装人,用优秀事迹鼓舞人;用竞争机制激励人,用公平的环境造就人;用素质教育培养人,用岗位练兵锻炼人;用合理制度管理人,用有效机制约束人;用优良环境温暖人,用适当待遇留住人。 

  在内江市检察院提出建“学习型、管理型、健康型”检察院的目标后,隆昌县检察院确立了“坚持以人为本,以岗位培训,实现三个转变”的新思路,实现了“三个提高”,即干警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不断提高,执法形象不断提高。2010年,该院有3名干警被市院评为优秀公诉人,有3名干警被市院评为侦查监督办案能手。今年该院选送了3名干警参加该县副科级后备干部班的学习,2名干警被评为优秀学员。 

  听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 

  2011年,渠县检察院新一届领导班子成立后,针对工作实际,对管理制度作了进一步的梳理和完善,有力地保证了检察工作的不断发展。今年4月,新任检察长魏勇率领党组成员、部分科室,深入县级单位、乡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领导、村干部座谈,向其汇报和通报2010年检察工作及2011年检察院整体工作思路,并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和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时在中春,阳和方起”。隆昌县检察院新一届领导班子并没有在已有的成绩面前原地踏步,而是穿越光环,按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提出了未来五年发展思路和奋斗目标:继续巩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集体一等功的已有成绩,实现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全国模范检察院的奋斗目标。

[责任编辑:zywq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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