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郑兴华 李宝峰 蔡春燕)在简易程序审判监督工作中,攀枝花市东区检察院采取了以集中出庭为主、巡庭为辅、向当事人了解情况等多种监督方式,提升监督实效。如对证据比较薄弱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有可能提出新辩解的案件、有一定社会影响又较为复杂的案件等,要求案件承办人必须出庭支持公诉,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强化监督,防止错判、漏判或量刑不当等情况发生。2010年以来,东区检察院已审结简易程序案件89件,开庭审理并出庭支持公诉63件,巡庭19件,向当事人了解情况7件。通过这些形式,既保证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又保证了检察机关对刑事审判活动特别是法庭审理的全程监督。东区检察院开展简易程序刑事审判监督的做法也获得了省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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