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行升旗仪式
近年来,莱州市院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探索以“家”为中心的管理理念和运行模式,围绕队伍的向心力、亲和力、凝聚力和创造力,营造“家”的温暖,制造“家”的快乐,打造“家”的活力,创造“家”的亮点,全力打造“检察之家”的四方板块,从而有力地推动了队伍建设,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创建给力生活环境,营造“家”的温暖,增强检察人员的向心力。
作为一个“家”,必须有“家”的“温暖”。只要有了“温暖”,才会融入其中,成为“家”的成员,形成向心力。为了营造“家”的温暖,院党组充当其“家长”的角色,主要抓了三方面工作:
1.给养生力的条件,组成“家”的成员。一是建立亲情档案。二是院党组坚持“六必谈”制度:发现检察人员绪低落时必谈;检察人员之间发生言差语错时必谈;检察人员家庭遭遇挫折时必谈;接受重大工作任务时必谈;工作中出现失误时必谈;年终考评奖励时必谈,让全体检察人员时时刻刻感受到院党组在关心着、爱护着他们,享受着“检察之家”的温暖。三是对新进的检察人员进行“家”的教育,知道“家”的重要、“家”的力量,使其尽快融入“检察之家”,成为“家”的成员。
2.培养给力的环境,养成“家”的亲情。一是工作环境。二是学习环境。在办公大楼内建立了图书阅览室、外网阅览室,每个办公室都配备了集中学习的语音等一系列学习材料,还报销学习费用,让检察人员感受到“检察之家”就像一所学校。三是娱乐环境。在办公大楼内建立了女子形体室、文化沙龙和文体活动中心,让检察人员享受着“家”的温馨。
3.修养助力的氛围,在院里倡导相互尊重人才、爱护人才,只要有同志要提拔使用,大家都积极推荐,没有拆台的,形成了互相支持,互相理解,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光明磊落,坦诚相见的“检察之家”,从而有了非常强的向心力。
开展特色文化活动,制造“家”的快乐,强化检察队伍的亲和力。
作为一个“家”,必须有“家魂”,只要有了“家魂”,“检察之家”才有亲和力,才有“家”的快乐。为了制造“家”的快乐,莱州市院主要开展了三项活动:
1、创新“山海月检察文化”活动,启迪“家”的亲和理念。结合莱州人文、地理及检察文化,创新了具有莱州特色的“山海月检察文化”。其内涵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云峰山风范。倡导莱州市检察机关执法象云峰山一样公平、公正、公开并列成一座山一样的刚毅和执着,秉持着执法如山等一系列山文化精神。二是大海的神韵。倡导信仰海的博大、海的包容、海的情怀等一系列海文化精神。三是月季的英姿。倡导检察院象莱州的月季一样耐风、耐寒、耐热,形成不屈不挠的创新追求和欣欣向上的月季文化,秉持月月花开的个性。
2、开设“家”的网吧,培育“家”的快乐因子。一是“有话说”活动。在内网上设置“有话说”栏目,检察人员心里有什么疙瘩或有什么憋屈的事以及有什么高兴的事,都可以在“家”的网吧里说一说。二是开展不同内容的文化沙龙活动。定期让检察人员唱主角,轮流当一次主持,组织各种法律专题和感兴趣问题的研讨。三是建立了“心理专家”平台。开设专家门诊,聘请心理专家来院里讲授心理学知识,增强检察人员自我调节思想情绪的能力。
3、开展多种文体活动,增加“家”的亲合力量。结合节假日和季节特点,组织检察人员积极开展书画、摄影、蓝球、台球、乒乓球等比赛活动,活跃检察人员的情绪。成立了书画协会、写作兴趣协会、体育健身协会,定期与有关单位进行友好比赛,让检察人员享受着“家”的快乐、运动的同乐、比赛的欢乐。
构建创优竞争平台,打造“家”的活力,提升检察队伍的凝聚力。
作为一个“家”,必须有“活力”,只要有了“活力”,“检察之家”才有生机和凝聚力。为了打造“家”的活力,院党组作为“家长”主要抓了“三个一”活动:
1.每月一演讲,打造竞争的平台。在“检察之家”每人都有一本《检察日记》,每天把自己的工作情况在日记中记录下来,周末作一个简要的小结,形成汇报材料。每月,全院开展一次工作情况演讲比赛,让全体检察人员都有一个展示自己能力和才华的舞台,使检察人员在演讲中感受到自身的价值,感受到在“家”工作的快乐和活力。
2.每月一劳动,实践与工人农民交朋友。每个月组织检察人员到农村参加一次助农活动,深入田间地头面对面向农民学习劳动生产知识,了解农民、农村的社情民意。同时还在全院开展“我与农民比比看”大讨论活动,与有关部门联合在农村建立了6个蔬菜大棚,定期组织检察人员去大棚劳动,种菜、施肥、浇水等,亲历亲为,亲身体验农民们种田种地的辛苦,拉近与农民群众的距离,启迪检察人员的心灵,激发检察人员勇于吃苦、勇于拼搏,积极为“家”添砖加瓦做贡献。
3.每月一点评,深化差距推动法。为了打造“家”的活力,莱州市院通过建立案件管理中心,推行专审人员、业务科室负责人和案管中心三个层级,对案件实施规范化等级评定,院党组根据评定情况全面了解掌握案件的办理情况,并在每月底对执法办案情况进行点评,以此来激发全院你争我抢,有一必争、有旗必扛的工作热情和凝聚力。
推行“三和”工作机制,创造“家”的亮点,树立良好的检察新形象。
作为一个“家”,除了有温暖、有快乐、有活力外,更重要的是要有亮点,不光让上级知道,还要让当地老百姓认可,为此,莱州市院推行“三和”工作机制。
1.“家和”的魅力,形成了一个大家。在该院“家”的理念深入人心,“家”的温情香飘四逸,“家”的魅力使全院形成一个温馨的大家。全院上级与下级之间、同志之间,有福同享,有难同担,有乐同欢,有活同干,从未出现闹隔阂不团结的,大家和睦相处,和谐共事,一心为院里发展作贡献。去年8月份,一名科长带领科里人员到辽宁省朝阳市调查取证,正赶上科里一名老同志的生日。生日当天中午,大家在一家小饭馆,要了几个菜,以茶代酒祝老同志生日快乐。这位老同志感动地说:“没想到,科里还记得我的生日;远在他乡给我过生日,我切实感受到了家的温馨。”
2.“社会和”的形成,赢得了社会认知。“家”的团结、“家”的亲和力,不仅在全院形成了一个坚强的集体,而且这具有家亲和力的集体在社会上也产生了“社会和”的效应,得到了普遍的认可和称赞。
3.“工作和”的动力,推动了工作发展。“家”的凝聚力激发了“家”的活力和创造力,进一步推动了全院各项工作的发展。每年批捕起诉的案件都在三四百起以上,无一错捕错诉,有力地打击了刑事犯罪,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每年都达20余起,促进了反腐倡廉建设。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