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领到了被扣押款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始终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生活上关心群众,始终牢记“我的工作请放心”、“我是东昌检察人,我要为她添光彩”的理念,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在群众心目中树立起了检察官的光辉形象。
上访双方当事人都送来锦旗
60多岁的上访人窦淑珍送来锦旗,上写“人民满意检察长,人实心实办事实”。而窦淑珍的控告对象郑某也送来锦旗,并含泪赋诗:“六载煎熬不堪言,检察倾情化前嫌;今朝息诉未敢料,还我安宁度晚年。”
上访人和被访人为何同时送来锦旗?这还要从2003年说起。
窦淑珍的儿子一家三口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全部遇难,她认为是郑某蓄意谋杀。之后,窦淑珍连续六年向有关部门控告郑某。对于相关部门经反复调查给出的定论,她极力排斥,坚持上访。
2007年,案件转到东昌府区检察院后,该院确立了“一要理解,二要同情,三要疏导,最终要解决”的原则,要求办案人员在法、理、情三个层面与窦淑珍沟通。当窦淑珍看到民生服务大厅的点名接访牌上印有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和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的照片、电话时,就直接点名要检察长刘勇接待。谈话中,刘勇向她郑重承诺:“你不满意,我们的工作就没完。”
此后的两年里,窦淑珍先后打了500多次电话,刘勇都不厌其烦地耐心解答。来访时,不管工作多忙,刘勇总是立即会面,倾听她的诉说,疏解她的疑问。所有问题,提出一个解决一个,直到她再也找不出新的疑问。同时,针对她没有固定生活来源且符合低保条件,该院协调民政部门为其办理了低保。最终,窦淑珍冰冷的心在这里捂热了、暖化了,认可了该院的调查结论,消除了对郑某的怨恨,表示从此不再上访。
督促侦查机关退还扣押款
近三年,该院有两个护佑民生案例被高检院转发,被写进山东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第一件是刘松波抗诉案。河南青年刘松波等17人在返乡途中,在聊城境内与河北籍车辆发生车祸致残,因赔偿提起诉讼,4年多奔波于鲁豫冀三省而未果。东昌府区检察院接到申诉后,依法查清事实,从快提出抗诉,为被害人讨回了46万元“救命钱”。第二件是化解15名下岗职工劳动争议案,让当事双方握手言和。
一碗水要端平,这是东昌府区检察院干警的境界。
今年春节刚过,在民生服务大厅,服刑犯张西友的妻子于某认认真真地把一沓钱数了两遍,确认是1.53万元后,激动地说:“谢谢检察官给俺要回了钱!”
临近过年的时候,该院接到于某的控告信,反映自己的丈夫张西友被判刑后,公安机关扣押的款项却没有发还。于某在信中说:“这些钱拖了很长时间了,我们真不容易,盼望检察院能给解决一下!”
办案检察官了解到,张西友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家中失去主要劳动力,3位老人和4名年幼的孩子,全由于某一人靠务农抚养。
于某等人的困苦,让检察官更觉事情紧迫。经过调查,检察官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督促侦查机关返还了该款项,解决了于某的燃眉之急,也促进了张西友的服刑改造。
感谢检察官帮助解决了后顾之忧
两次见到检察官,杜海仙两次泪如雨下,这又是怎样一个故事?
2009年,东昌府区检察院监督收监女犯杜海仙,可她的公婆拒绝收留其年幼的儿子,她的母亲又没有抚养能力。检察官们经过多次联系、协调,帮助解决了孩子的抚养问题,使得杜海仙顺利收监服刑。
到达山东省女子监狱后,杜海仙很快写来了感谢信,感谢检察官帮助她解决了后顾之忧。可是在去年的全国人口普查中,孩子的奶奶和姥姥产生了矛盾,都希望孩子能随自己一方的姓氏,并为此闹得不可开交。
检察官在回访时得知这一情况后,马上和当地派出所干警一起耐心劝说,并驱车带着双方老人和孩子到监狱与杜海仙见面,促成三方沟通,最后由杜海仙做主,为自己的孩子起了名字。几未谋面的孩子的一声“妈妈”,让杜海仙痛哭流涕:“是检察官帮我维持了这个特殊的家,今后我一定继续努力改造。”
“就是这一点一滴的小事,可能影响一个人的一生,也可能影响政法部门的形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没有小事!”该院检察长刘勇说。
东昌府区检察院正是在这一件件“小事”上严格公正执法,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帮群众解决了难事。
以实打实的作风抓工作落实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检察院检察长 刘勇
近年来,东昌府区检察院领导班子积极倡导“实打实”的抓落实工作作风,引领干警们静下心来、扑下身子真抓实干,时时处处抓落实,有效推动了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树立实打实的抓落实思想。党组一班人率先垂范,要求干警们做到的,党组首先做到。先后开展了党组带头谈忠诚、谈感恩、谈职业道德等活动,以榜样的力量带动大家想工作、干工作、落实工作。近年来,我院积极倡导“我的工作请放心”、“问题到我这里为止”等理念,引导干警将抓落实变成自觉行动。同时,建立实打实的抓落实机制。我们注重在部署协调的基础上,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全覆盖督办台账。先后制定下发了《检务督察实施细则》、《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办法》等36项制度,建立对重点时节、重点环节、重点人员、重点案件、重点区域的长效督察机制。每季度由督察长召集纪检、监察、督察、政工等部门负责人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对队伍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等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查找根源,研究对策,及时就有关问题作出处理决定或向院党组提出合理化建议,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用有效的督察促落实。去年以来,采取“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季度全面查,不定期专项查”方式检查62次,督促落实各项任务285项,整改落实问题51项,实现规范建设常态化、检查工作日常化、工作落实及时化。同时,紧盯抓落实的过程,在每半个月一次的检察长办公会上,检察长对各分管领导进行综合点评;在各部门例会上,科室负责人对每名干警落实情况进行点评,院办公室将各例会记录统一汇总,发送到全体人员手中。
在抓落实的成效上,我们注重从三个方面去检验。一是用细节检验成效。对于考勤情况、出庭仪表、车辆保养、公文规范等细节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以细节促落实。二是用“同向”检验成效。对于每一项工作,衡量它是否与大局同向、是否与职责同向、是否与目标同向,增强干警的政治敏锐性、主观能动性。三是用考核结果检验成效。把上级院的考核成绩作为衡量工作落实的重要依据,用奖惩机制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正是有了实打实抓落实的劲头和作风,我院在去年山东省科学发展观绩效考核现场集中考核评估中,取得了优秀成绩。2011年我们将会把抓落实水平推向更高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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