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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奎文检察院倾力打造案件管理中心

时间:2011-09-01 16:40:00  作者:玄承瑛 王常青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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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办理的服务台、赃证物处置的好管家、案件质量的把关人……这是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检察院干警对该院案件管理中心的一系列称呼。 

  从2009年1月成立至今,案件管理中心在奎文区检察院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它既是业务指挥机构,又是监察监督机构,在全院担负着管理、监督、服务职能。其中‘管理’是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对检察业务全覆盖、不间断监管;‘监督’是通过对办案过程实施全程、动态监控,定期分析评估案件质量,实现办案工作由静态控制向动态控制、事后监督向过程监控的转变;‘服务’是通过对办案过程的监督管理,服务于检察长、检委会全面及时掌握各项业务工作情况、进行科学决策,为各业务部门掌控办案质量、加强案件管理提供信息服务。”该院案件管理中心副主任房卫红介绍说:“案件管理中心的成立,对于加强和改进我院执法办案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畅通案件办理渠道,实现高效办案、规范办案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今年23岁的李雪,是该院案件管理中心的一名干警,主要负责全院业务数据的统计工作。刚进院不久的她,对案件管理中心有着极为深刻的感触。 

  “接触这份工作之前,我一直很担心,因为在我的印象里,统计工作复杂、琐碎且枯燥,与业务工作丝毫扯不上关系,但是真正接触以后,才发现并非如此。”在案件管理中心中,设有专门的报表系统,每接收一起案子,都会有相对应的电子表格,从中可以查看案件的基本情况,通过统计数据,可以随时查看侦监、公诉等部门对某一案件的处理决定情况、实际数据等信息,整个系统快捷、方便而准确。 

  涉案款物的扣押和处理,一直是检察机关加强自身监督的重点领域,该院案件管理中心的成立,有效解决了这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们有专门的赃证物管理室以及专职赃证物管理员,并有专门的《赃证物管理规定》,所有涉案的赃款赃物都由我们案件管理中心监督管理。”房卫红介绍说,有的科室在办案中涉及到赃证物扣押的,必须要到案件管理中心拿取扣押清单,案件结办后一并将清单送回。每张清单都有编号,方便对办案人员的赃证物处理情况进行监督。 

  提及案件管理中心对赃证物的保管,办案人小王深有感触:“案件管理中心一定程度上发挥了管家的作用,它会督促我们定时结案、及时对赃证物作出正确地处理。并且通过赃证物统一管理,我们办案更规范、更有条理。” 

  除了数据统计和赃证物管理外,案件流程监控也是案件管理中心的一大特色。 

  “该院研发了专门的“流程监控系统”软件,借助于该系统,能够实现对全院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管理,实行诉讼程序预警机制,在法律规定的办案期限即将到来前,提前2天或3天向有关承办案件的部门发出临限催办警报,督促有关部门严格遵守法定的办案期限。 

  “办案流程中会显示当前所办案件的进程、注意事项、结案时间等,对办案人来说十分方便。”讲到办案流程系统的作用,该院侦查监督科干警孟庆收总结为便捷、实用、人性化。2010年,借助于办案流程系统,孟庆收全年共办理批捕案件102件,无一超期。 

  为了进一步强化案件管理中心的作用,今年初,该院组织精干力量,对案件管理中心系统进行了一次完善升级,形成了流程监控、督察督办、质量评查等为一体的管理体系,实现了案件信息共享和办理流程监控的有效融合,达到办案效率与质量效果的“双赢”。 

  “案件管理中心的成立,是我院的一次有效探索。”房卫红介绍说,“自案件管理中心成立以来,共统计受理各类案件1879件,受理各类扣押赃证物5600余件,受理扣押赃款475万余元;监督依法处理各类赃证物5300余件,处理赃款228万余元;发出期限预警300余件次。全国40余家兄弟检察院来此交流考察。” 

  凝聚·超越·提升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检察院检察长 王常青 

  近年来,我院坚持以三项重点工作为统领,紧紧围绕“凝聚、超越、提升”的发展理念和“争先进、创品牌,建设一流先进基层检察院”的工作目标,抓住关键点,强化薄弱点,找准切入点,把握结合点,最大限度地延伸、拓展、发挥检察职能,推动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协调深入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着力促进和谐稳定,努力提高检察职能化解社会矛盾的直接效能。我们始终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首要任务和基本途径,各项业务工作稳步推进。去年以来,我院共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2件20人,全部为大要案。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74人,提起公诉621人,批准、起诉准确率均为100%。 

  着力服务保障民生,努力拓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服务领域。在工作中,我院积极关注民生,始终坚持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衡量检察工作的重要标尺。一是深化涉检信访、服务机制。完善了具有信访接待、诉讼引导、诉讼材料接转等功能的阳光检务大厅,进一步畅通了电话受理、网络受理、信函受理和接访受理渠道,全力推进“阳光检察”。二是完善未成年人帮教管理机制。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组”,积极构建“预防、维权、帮教”三位一体的未检工作新机制,成立以来,共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36件154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年专门筹措10万元资金,设立了未成年人“困难救助基金”和“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和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三是探索完善检察服务进社区法律服务机制。在辖区部分社区设立“民生检察联系点”,聘请街道党工委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为民生检察联络员,构建起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民生检察服务网络。 

  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升公正廉洁执法素养。围绕推进公正廉洁执法,积极构建了以“教育—制度—监督—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四位一体”长效工作机制,有力保障和促进了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的全面协调发展。先后在全院开展了“读好书、话心得、强素质”、“周五检察官讲堂”、“魅力奎检满书香”读书沙龙等活动,以此提高干警素质品味,锤炼其精神操守,增强做好检察工作的能力。同时,积极健全完善公正廉洁执法的制度体系和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机制,确保检察权公正廉洁行使。我们以案件管理中心为平台,在全院推行岗位职责精细化管理规范。通过采取流程监控、督察督办、质量评查、监控预警等手段对办案过程实行全方位内部监督,推动了各项检察业务工作进一步规范、健康发展。

  帮扶村的一封来信 

  山东潍坊奎文区的亲民故事 

  4月的一天早晨,潍坊市奎文区检察院公诉科的干警们,突然接到了一封从临朐县五井镇来的信。 

  “叔叔阿姨们,我又能上学了,谢谢你们……”看着信纸上那娟秀的字体,干警们的思绪仿佛被拉回到一个月前,眼前又闪现出了那个叫吴晓红的12岁女孩…… 

  那是奎文区检察院“亲民帮扶行”活动刚开始的时候。为进一步推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奎文区检察院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内容为“了解群众困苦,解决群众难题”的“亲民帮扶行”活动,通过深入基层,听民声、察民需、解民忧。为了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该院专门成立了帮扶小组,建立了帮扶工作台账,详细规定了每名党员的帮扶对象和帮扶任务,吴晓红家所在的村子便是该院的帮扶村之一。 

  初次来到吴晓红家,干警们都惊呆了…… 

  土坯的房屋,破落的院墙,虽已是上午11点多,可整个屋子里黑乎乎的,十分压抑。屋子里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居,被熏黑的灶台上,摆着一盆咸菜,还有几个干得裂缝的馒头……这就是干警们看到的吴晓红的家。 

  吴晓红出生在临朐县五井镇的一个小村子,母亲很早便因病去世了,与父亲奶奶相依为命。奶奶年纪已大,需要人照顾,父亲手有残疾,平日里只能干点轻活,而这便是全家的唯一经济收入。因为家庭困难,吴晓红只上了4年学便不得不辍学回家。 

  因为长期在家中劳作,吴晓红的性格变得越来越内向。干警们初次见到她时,吴晓红正忙着给家中饲养的几只鸡喂食,见到干警们进入家中,吴晓红有些躲闪,低着头靠在一边不言不语。同来的村支书见状上前跟她说明了干警们此行的来意,那一刹那,吴晓红突然抬起了头,原本呆滞的眼光也变得明亮起来,整个人也变得有生气起来。 

  几位同来的女干警上前拉起了她的手,跟她亲切地谈起了家中的情况,以及以前上学的一些故事,谈到上学,吴晓红眼中有着遮不住的渴望。 

  “阿姨,我真的很想上学……” 

  “爸爸担心我上学后就没人干家里的活了,可是我不会偷懒的,我照样会好好干家务的……” 

  听着吴晓红一句句充满渴望的话语,几个女干警都唏嘘不已。 

  从吴晓红家回到院里已是下午2点多,干警们没有着急休息,而是立即召开了一个小会议,商讨对吴晓红的帮扶事宜,经过讨论,干警们决定帮助吴晓红重返学习,并对她进行长期资助。 

  随后,就出现了文章开头那一幕。 

  “吴晓红的故事只是我们‘亲民帮扶行’活动的一个缩影。”该院政治处主任牟援农介绍说,自开展活动以来,该院干警严格按照工作台账要求,深入基层,深入社区乡镇,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为群众送温暖,送祝福,深得群众的好评。“目前,我们已经帮助2名困难学生重返校园,对1户贫困家庭进行了资助。” 

  “下一步,我们会加大活动力度,扑下身子,脚踏实地,为群众做更多实事好事!”牟援农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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