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检察院在当地煤矿调研
党中央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给榆阳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近年来,榆阳区检察院在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玉林的带领下,通过着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西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该院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重点,以满足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目标,相继深入开展检察工作重心下移、力量下移,贴近乡村、贴近社区、贴近群众的“两下移三贴近”活动和“走千家、进万户,送法律、送服务”活动。
活动中,该院紧紧抓住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民生诉求,热情提供法律服务;抓住引发群众不满的司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等案件,加强法律监督;抓住群众反映的诉讼难、上访难等问题,建立健全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有效解决问题的机制。区院在全区24个乡镇、7个办事处建立派出检察室,开展巡回检察,就地受理群众诉求、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坚决打击严重危害民生的犯罪,查办制售伪劣农药、化肥、种子,征地拆迁、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医疗卫生、招生考试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19起。院领导亲自带队到全区所有的办事处、乡镇进行走访、调研,了解群众的需求。在全区最偏僻的大河塔乡王崖村调研时,了解到该村无法接收到手机信号这一情况后,张玉林立即安排专人与有关部门联系,有关部门投入20余万元建成了通讯信号塔一座。立足检察职能,真心实意地为民解忧办实事,提升了社会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满意度。
该院特别注重依法保护西部生态环境,打击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严肃查办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退牧还草等生态建设工程中的贪污贿赂犯罪和危害能源资源、生态环境的渎职犯罪。2009年年初,榆阳镇沙河村村委会因修建村级道路需占用集体林地,逐级上报陕西省林业厅后得到批准,同意该村占用集体林地84亩。2009年10月26日,该村在原旧路基础上开始推地修路,因修路需要额外占用大量林地,沙河村村委会集体讨论并非法决定超出许可范围多占地。经有关部门勘查查明,修路实际占用林地为194.88亩,除申请批准84亩和原旧路27亩外,非法超占林地面积达83.88亩,造成土地上的植被严重破坏。该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依法对沙河村村委会提起公诉。榆阳区法院经开庭审理,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依法判处被告单位沙河村村委会罚金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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