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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昌宁:创新发展思路助推检察工作

时间:2011-09-06 10:00:00  作者:赵安金 李彬 李永定 周世珍 杨永祥 董云霞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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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奋发进取的昌宁检察队伍 

  近年来,昌宁县检察院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大刑事立案监督工作力度,成功办理立案监督案件工作连续四年位居全市前列,刑事立案监督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在工作中,该院一是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能作用。立案监督的重点随着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每一年都各有侧重,监督的范围进一步拓宽,已涵盖了侵犯财产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司法罪、危害公共安全、贪污贿赂等几个方面。 

  二是院领导高度重视,把立案监督工作作为全院的工作重点来抓。对立案监督工作早谋划,早安排,在年初就对立案监督作出了总体部署;对发现的立案监督线索严格审查,确保监督得准、监督到位,务求实效。 

  三是更加注重监督的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 2009年4月28日,该县九甲村二马河石场发生一起1死1伤的重大安全事故,石场负责人于某长期无证经营,违反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违章作业,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事故发生的当天,公安机关作为事故调查组的成员单位派员参与了事故的调查处理,但并未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该院在得知这一情况后,对该事故进行了初查,初步查明该石场主要责任人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已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向公安机关发出了《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2009年6月24日,公安机关以于某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进行立案侦查,该案才进入司法程序。 

  在办理本案的过程中,昌宁县检察院针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该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议发出后,昌宁县安全监督管理局全面加大了监督管理的力度,对全县范围内的115家矿山企业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检查,并对其中12家违规矿山企业下达了停产整顿通知,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再次发生,使各矿山企业农民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更加有保障。 

  四是严格审查,严格把关,务求实效。为了做到监督不出错,在发现立案监督案件线索后,先由发现线索的检察干警对案件线索进行审查后向科室负责人汇报,科室负责人审查后,组织干警对案件线索认真进行初查,并写出初查报告,认为有必要的再提交科室讨论,科室提出具体意见后向主管检察长报告,案情重大、疑难的案件还要提交检察委会讨论决定。通过层层把关,确保了立案监督案件的质量,使监督工作真正做到监督得准,避免了监督立案后公安机关撤案情况的发生。 

  五是保障人权,确保无罪的人不受法律追究。把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作为立案监督同等重要工作来抓,既要使有罪的人受到法律的制裁,又要保证无罪的人得到法律的保护,免受法律的惩罚。该院共监督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15件17人。如在办理公安机关移送本院审查批准逮捕的马某涉嫌非法储存爆炸物案的过程中,公安机关查获犯罪嫌疑人马某家中存放有6100克硝酸铵炸药,后以马某涉嫌非法储存爆炸物罪移送本院审查批准逮捕。经审查,马某家中存放的炸药是该村民小组在修路和修拦河坝时,村民小组长到村委会领回来又交给马某用于修路和修拦河坝使用,事后村委会和村民小组长对剩余的炸药不予过问,马某就将该炸药存放于家中,该炸药来源合法,马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该院作出对马某依法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并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公安机关撤销对马某的刑事立案。公安机关采纳了检察建议,撤销了对马某某的刑事立案。该案的成功监督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zywq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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