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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晋宁:有困难找检察官

时间:2011-09-06 10:09:00  作者:何庆华 李欣 李春琼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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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检察官,因为有了你们的公正执法,我们的申诉得到法院改判,我和儿子终于可以分到土地补偿款了。以后我们有什么困难还要来找检察官”。3月28日一大早,晋宁县昆阳镇太史村委会一组村民包继胜一家来到晋宁县人民检察院,送上书有“捍卫公平正义,维护法律尊严”的锦旗。  

  在2008年开展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活动中,院党组号召全院干警“到有意见的地方去征求意见”。在走访中,群众反映检察院干警深入基层不够,老百姓知道公安是抓人的,法院是判离婚的,很少有人知道检察院是干什么的,有群众提出检察院“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该院当即开展整改活动,要求干警牢记:“金杯银杯不如群众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群众的夸奖,努力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学会与群众打交道、交朋友。只要是群众的事,不分分内分外,检察院都要管,归检察院管辖的要依法尽快办,不归检察院管辖的要及时转有关部门办理,总之要给来访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走访活动中,检察官了解到宝峰小河口、挖矿坡村委会,上蒜牛恋村委会和晋城八家村委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费有缺口,院里立即从有限的经费中先后拨款34480元支援上述4个村委会,解了村委会的燃眉之急。提意见的这位群众知道后,逢人便讲:“什么是软环境,像检察院这样听得进老百姓的话,真心为老百姓解决问题就是优质软环境!” 

  随着晋宁建设步伐的加快,农村土地被征用情况越来越多,部分村民因上学、离婚、入赘等原因被村委会取消土地补偿款分配权,起诉到法院后法院往往以分配土地补偿款是村民自治问题为由,不支持其诉讼请求。面对村民们“告状无门”的尴尬局面,晋宁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宣传月”、举报宣传周等活动,宣传检察机关职能,越来越多的老百姓知晓了检察院各部门的职能。 

  自2008年以来,晋宁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土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案件20件,建议提请抗诉件13件,获改判6件。在检察长接待日活动中,当干警把昆明检察院已经同意为一起土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案抗诉的消息告诉申诉人时,当事人激动地说:“现在知道检察院是真心为我们老百姓服务了。”

[责任编辑:zywq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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