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28日,义乌市检察院荣获“2007-2008知识产权保护十大最佳案例奖”,该院副检察长楼笑明出席颁奖典礼。
浙江义乌,一座加快转型升级中的国际商贸城,全球最大的小商品市场。近年来,义乌市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责,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闯出了新路,建立了以研究基地建设为载体,部门联动、检校合作、国际和区域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及基础设施建设交流共享的知识产权执法体系,被浙江省检察院称为“义乌模式”在全省推广学习。
找准服务着力点维护发展环境
改革开放以来,义乌市综合发展水平实现历史性跨越,被列为全国改革开放18个典型地区之一,今年3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在义乌市开展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这使义乌成为全国首个由国务院批准的综合改革试点的县级市,也是浙江第一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市场是义乌这座商贸城市的生命线,目前义乌市场经营面积达400万平方米,商位6.2万个,汇集了41个行业1900余个大类170多万种商品,商品出口到216个国家和地区,被联合国、世界银行认定为“全球最大的小商品批发市场”。在义乌市场繁荣发展的过程中,知识产权的保护作为一个关乎诚信政府、诚信市场的问题,始终得到高度重视。在市场创办初期,义乌市就确立了“小打小繁荣,大打大繁荣,规范更繁荣”的工作方针,对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坚决依法从重从严予以打击。2007年义乌还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全国50个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城市之一,成为全国唯一入选的县级城市。
“检察工作为大局服务,关键是结合本地实际和法律监督职能,抓住工作重点,解决大局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这就要求充分掌握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抓住本地的主要矛盾,关注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义乌市检察院现任检察长傅新民的一席话代表着几任党组一贯的思路。
该院先后出台了《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实施意见》、《服务企业发展和促进市场繁荣二十一条举措》等文件,充分履行检察职责,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为来自世界各地的创业者营造安定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也受到知识产权权利人的高度赞誉。2006年以来,美国驻沪总领事季瑞达先生携美国驻中国知识产权专员柯恩、美国助理贸易代表维多利亚·艾斯比奈尔女士率美国贸易考察团先后到该院访问交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并对该院的工作表示肯定。
履行检察职能严惩犯罪
针对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专业性强、法律关系复杂、案件事实涉及面广的特点,义乌检察院设立了知识产权办案小组,指定业务骨干对此类案件进行专门办理。2008年以来义乌检察院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92件114人,提起公诉166件193人,追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含单位)6名,立案监督6人,是浙江省办理此类案件最多的基层检察院。如该院在办理赵建良等人销售假冒治疗重症乙肝药“贺普丁”和假冒急救止血药“立止血”等进口假药一案中,紧紧抓住疑点不放松,深挖假药来源,通过全面细致的调查取证,成功追诉第一主犯柯典杰,以及河北神兴医药药材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金额也从原来的70多万元扩大到500余万元。经法院审理,柯典杰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罚金50万元。该案与该院办理的吴少武等人销售假冒“海飞丝”、“夏士莲”等洗发水案、吴琅辉等人假冒“高露洁”、“中华”等牙膏案、吴建宏等人生产销售假冒“邦迪”创可贴案等,先后荣获中国外商投资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十大知识产权保护最佳案例奖”。
“两法”衔接形成保护合力
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涉及各行各业,贯穿在创造、保护和利用知识产权的各个环节。这种多部门、分阶段分散执法的管理体制,因缺少有效的沟通渠道和协调机制,政策和管理之间不衔接,难以形成保护知识产权合力。
为此,义乌市检察院以法律监督为切入点,依托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机制,吸收该市知识产权局、公安、工商、质监、海关等执法部门为衔接单位,共同构建义乌市知识产权执法信息网上共享管理平台,定期召开执法分析会,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在信息交流与共享、案件移送、取证标准和案件定性等方面加强协调与沟通,并通过派员提前介入案件侦查、建议行政机关移送犯罪案件线索、监督立案等方式规范、引导执法行为,形成保护知识产权合力。
在各有关部门的严格执法和通力合作下,义乌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2008年美国发布的“特别301报告”指出:“义乌官方已经建立了协调机构以加强知识产权执法”,“近几年,在义乌提出知识产权刑事举报更加容易”。
如今,知识产权保护的“义乌模式”不仅在浙江开花结果,更被推广到全国,在加快经济转型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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