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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宁:遵循司法规律 推进检察工作发展

时间:2011-11-05 12:58:00  作者:孙丽 秦刚 邰筐 张萍  新闻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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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遵循司法规律,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专访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蔡宁 

  早就听说蔡宁是一位讲政治、出思路和抓业务俱佳的检察长,但他在接受采访过程中表现出的专业性还是让记者感到意外。一开口说出的十几组数字,同记者事后查找的相关资料和报告丝毫不差。 

  我们的访谈也先从其中一组数字开始了。 

  检察机关要树立遵循司法规律、坚持理性司法的理念 

  记 者:我们留意到,在刚刚结束的河南省第十三次检察工作会议上,《“十二五”时期河南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的刑事检察工作目标是批捕准确率达到99%以上,起诉准确率达到99.5%以上,而不是100%? 

  蔡 宁:检察工作在依法的前提下要讲究科学和准确,不能盲目定标准。如果脱离实际要求过高,就特别容易出现应付和凑数,甚至弄虚作假。批捕、起诉准确率达到100%的愿望是好的,但实际上很难做到。河南每年批捕、起诉都在五六万人以上,这个基数很大,很难保证不出一点差错,何况有些案件的批捕是带有一定风险的,我们检察干警的执法水平还存在差异,有些案件的定性检法之间的认识也是不尽一致的。所以,我们确定的批捕准确率达到99%以上、起诉准确率达到99.5%以上的目标,是符合司法实际的。再比如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我们提出贪污贿赂案件大案率达到70%以上,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率达到80%以上。这个目标,也是根据当前职务犯罪仍处于易发多发、大案增多的形势和河南检察机关多年办案工作实践提出来的,与河南的经济发展状况是相适应的。脱离河南是一个农业大省、经济欠发达的实际,盲目追求大案高比例,不符合实事求是精神,不是科学发展观。 

  记 者:我们注意到您在全省“十三检”会议上的报告标题为《遵循司法规律,推进科学发展,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检察机关应遵循怎样的司法规律?检察工作如何科学发展? 

  蔡 宁:检察工作遵循司法规律、理性司法,最根本的就是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十三检”会议提出的“六观”。在此基础上,我们明确提出了“正确处理履行检察职责与服务大局、打击犯罪与促进社会和谐等八个关系,做到强化法律监督与强化自身监督、检察业务建设与检察队伍建设、严格执行法律与执行政策、依法监督与配合协作四个并重”的检察工作基本原则,强调检察工作必须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确立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要“保证质量、提高效率、宽严相济、注重效果”、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稳定数量、提高质量、改善结构、注重效率、增强效果、确保安全”,诉讼监督工作要“坚决、依法、准确、及时”,处理涉检信访工作要“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同时,根据检察工作面临的形势,我们提出要自觉把转变检察工作方式作为“十二五”时期全省检察机关的重要任务,在组织领导方式上,由主要重视硬实力建设向硬实力、软实力建设并重转变,由更多地强调思路引导向思路引导、机制保障、狠抓落实并重转变,由检察机关整体效能发挥不够充分向资源整合、检察一体化转变。在执法办案方式上,从就案办案向通过依法办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延伸,由传统的人力密集向信息密集、技术密集转变,由逐步开放向更加公开、透明转变。在管理方式上,积极实行案件集中管理,健全业务决策机制,完善业务考评机制,努力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检察队伍科学管理要严管厚爱并重 

  记者:您来河南之前,曾担任过一届甘肃省的检察长。从“劝君更尽一杯酒”的边塞到“中原落日无归雁”的内地大省,工作岗位的转换是否带给您不同感受和管理方式的转变? 

  蔡宁:我在甘肃检察机关工作了二十多年,在河南检察机关工作近四年,两个地方我都非常热爱,甘肃不用说,河南也很熟悉了。说起两个省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还是有差异的。我在甘肃工作时业务建设、经费保障上操心较多,到河南后对这两方面问题不太担心。但河南检察队伍大,队伍管理的难度大,出问题的几率也大。所以,加强队伍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这是我操心较多的一项工作。 

  记者:那您是如何有针对性地加强检察队伍教育管理的? 

  蔡 宁:一是抓好思想政治建设。积极开展了“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专项教育活动,推行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和检察机关文明用语,建立了检察官宣誓制度,推进检察文化建设,筑牢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二是强化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大学习、大练兵、大竞赛”活动,2008年以来,省检察院共举办培训班57期,培训干警1.2万余人次。开展十佳公诉人、十佳侦查监督检察官、十佳民行办案能手、化解矛盾能手竞赛和公诉人、律师论辩赛,分类开展十大精品案件评选,促进了法律监督能力的提升。三是严格纪律作风。建立下级院检察长向上级院述职述廉、领导干部开展廉政专题教育、集中轮训基层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察长和纪检组长视情适时对下级院检察长开展诫勉谈话等制度,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以涉车、涉枪、涉酒、办案安全为重点内容,加大检务督查力度,推动了转作风、强素质、树形象、增效能。建立实名举报投诉干警违法违纪限期答复制度,进一步严明检察纪律。这几年,凡是给我反映检察干警的举报件,我都要亲自签批,并要求省院纪检监察部门认真督办。 

  在严格管理的同时,我们对检察人员投入更多的关心爱护,尤其是事关切身利益的问题努力解决好。2009年在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上,结合有的检察干警累倒在工作岗位上甚至付出生命,我强调“人民需要更多的活着的模范,少些逝去的英雄”,要求各级检察院在积极开展检察工作的同时,关心爱护检察干警的身体健康,解决干警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三年多来,我已深入全省140多个基层检察院调研,面对面指导工作,推动相关问题解决,全省163个基层院的1466个内设机构升格为科级,科级干部比例平均达到35%以上。省检察院对基层院干警的培训力度加大,全省贫困县区检察院4537人(次)接受免费培训。向社会公开招录的1600余名干警绝大部分充实到基层检察院。 

  记者:在河南省“十三检”的报告中,您也毫不留情指出了内部存在的问题? 

  蔡宁: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职能,在工作过程中容易滋生特权思想和霸道作风。因此,对检察干警应采取更严格的管理措施和内部监督举措,坚持职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要用比监督别人更严更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认真接受相关司法、执法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制约,切实防止检察权滥用。一旦出了问题绝不护短,要严肃处理,坚决纠正。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保证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通过努力,河南检察队伍建设取得积极成效。2008年以来,涌现出白洁、蒋汉生、陈海宏、蒙凡等一批先进模范人物,23个检察院被高检院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灵宝市检察院被表彰为“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69个检察院信访接待室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和文明接待室;全省183个检察院中,获得国家级文明单位称号的11个,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的159个,全省检察机关干事创业、创先争优良好风气日益浓厚。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提升法律监督水平 

  记者:河南省检察机关落实“十三检”会议精神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有哪些? 

  蔡宁:全国“十三检”会议提出的“六观”、“六个统一”是科学发展观在检察工作中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贯彻落实好“十三检”会议精神,就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我们要在谋划思路、制定措施、推动工作中具体体现和落实。 

  在指导思想上,坚持把科学发展观作为检察工作的指导方针,把服务科学发展作为重大使命,把保障改善民生作为根本宗旨,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重要任务,把推动检察工作自身科学发展作为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基本途径。 

  在宏观把握上,坚持自觉遵循司法规律,积极推进理性司法,正确处理履行检察职责与服务大局、打击犯罪与促进社会和谐、办案数量、效率与办案质量等八个关系,做到强化法律监督与强化自身监督并重,检察业务建设与检察队伍建设并重,严格执行法律与执行政策并重,依法监督与配合协作并重。 

  在工作要求上,努力实现检察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好,主要指办案质量和效果;快,主要指办案力度和效率。坚持好中求快,努力实现办案力度、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运作实践上,重在运作,立足于做。细化实化各项工作措施,对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诉讼监督、处理涉检信访等工作分别确定了应当遵循的具体要求。 

  记者:加强诉讼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是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也是全国“十三检”会议强调的一个重点,河南在这方面有什么新的举措? 

  蔡宁:我们要始终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更加注重遵循司法规律,更加注重理性司法,更加注重质量效果,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措施,提高监督水平。 

  一是加强对执法、司法不公、不廉问题的监督纠正。刑事立案监督既要坚决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又要注意监督纠正不该立案而立案问题;侦查活动监督既要依法监督纠正漏罪漏犯,又要依法监督纠正违反诉讼程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刑事审判监督既要重视加强对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的监督,又要注意对无罪判有罪、量刑畸重的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既要重点加强对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又要注意对监外罪犯脱管漏管、社区矫正等问题的监督;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要重点监督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导致错误裁判的案件,以及因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导致错误裁判的案件。在各项监督工作中,都要把存在贪赃枉法、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等情节的执法、司法不公问题作为监督的重中之重。 

  二是坚持以质量效果为核心。要严格监督标准,健全审核把关制度,严格启动监督程序,监督立案的案件原则上要能诉能判,追捕追诉的案件原则上要能判实刑,提出刑事和民事行政抗诉既要依法、坚决,又要慎重、准确。 

  三是加大查办司法不公背后职务犯罪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坚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严肃查处一批侵权、渎职犯罪案件,监督纠正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减刑、假释等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推进其他司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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