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办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检察日报社联合中央主要新闻单位
活动步骤:2008年12月10日前为推荐阶段,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军事检察院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向第三届“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评委会推荐一家参评候选单位。已有31家基层检察院进入候选,其事迹简介和选票同时在《检察日报》及正义网上刊登公示(2008年12月16日二、三版),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008年12月16日月至2009年1月6日前,为公众票选阶段,由社会公众持报刊选票进行投票公选,评委会将委托权威数据公司对全部选票进行统计。前15名的候选检察院将入围报送高检院政治部审定。最后将由评委会召开定评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产生第三届“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
2009年2月,高检院将在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上隆重表彰第三届“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