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淑萍,一位人民检察官的名字,正被越来越多的人所传诵。这位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从检29年来,在本职岗位上谱写出一曲忠于党、忠于人民的正气歌。
2011年8月2日,年仅48岁的金淑萍在工作时突发脑溢血,昏迷35天后,于9月5日,离开了她无比热爱的检察事业,因公殉职。
作为一名检察官,她扎根基层、爱岗敬业,始终维护着法律的尊严、人民的利益,捍卫着公正执法的高尚人格。
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生命不息、工作不止、学习不辍。对一名检察官来说,业务素质关系着执法质量,只有过硬的本领,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人民的利益。1982年,当金淑萍从拉萨市原农机学校毕业,步入城关区人民检察院的大门时,她是一个只会开拖拉机的“门外汉”。从不服输的她,或买、或借,收集来各种法律专业书籍开始记笔记,在工作中遇到问题,就向前辈虚心请教。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短短的几年时间,她就成为城关区人民检察院的业务骨干。
29年、10000多个日日夜夜、3000多件案件,金淑萍从事检察工作以来,始终保持着高昂的斗志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忠于法律、公正执法,在基层践行着“人民检察爱人民、人民检察为人民”的诺言。爱岗敬业是一种高尚的社会美德和道德情操,只有爱岗敬业的人,才会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也只有人人都爱岗敬业,才会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出良好的发展氛围。心怀对工作的无限热爱,金淑萍用勤奋和敬业去实现党员干部应有的作用和人生价值,折射出一种理想信念,展示出甘于奉献的崇高精神。
作为党的好女儿,她永葆本色,廉洁奉公,在身患多种疾病的情况下,仍然牢记组织重托、拼命工作,直至燃尽生命之火,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书写了绚丽篇章。
面对1989年拉萨骚乱,金淑萍充分体现出一名共产党员的英雄本色;面对拉萨“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中的暴徒,金淑萍临危不惧,置自身安危于不顾,义无反顾地保护国家财产;面对前来要求“通融”、“帮助”的家人、朋友,她严词拒绝,从不拿党和人民赋予的“执法权”与人情作交易;面对领导、同事、家人的劝诫,身患多种疾病的金淑萍坚持工作,直至倒在了办公桌上……
这一切,无不源于她对党、对祖国、对人民的无比热爱。正是因为对党爱得执着,所以她把党的需要作为毕生的追求;正是因为对祖国爱得深沉,所以她把检察事业当作报效国家的平台。为党和国家争光,这是最美的人生;维护人民的利益,就是检察人员最大的功名。金淑萍把爱党爱国爱民内化为自己的理想信念,焕发出巨大的力量,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
作为老西藏的后代,她牢记使命,无私奉献,用生命实践了父辈的誓言,谱写了一曲新时代的“老西藏”精神交响曲。璀璨的时代精神,往往穿越时空隧道,焕发出更加绚丽的光芒。“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忍耐、特别能团结、特别能奉献”,这是“老西藏”精神,也是以金淑萍为代表的新西藏人继承的一份宝贵精神财富。
金淑萍的父亲金立生曾说:“我们那个时代的人,进藏就是把自己的一生奉献给西藏,敢于为西藏的繁荣安宁牺牲……”父亲的教诲、“老西藏”精神鼓舞着金淑萍克服种种困难,经受住了繁重任务的长期考验。从检29年来,金淑萍从未向高寒缺氧低过头,尽管身患多种高原性疾病,她从未退缩,而是以常人难以理解的坚强和意志,用悲壮书写着“忠诚”二字。
金淑萍走了。
但是,留给亲人、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干警记忆里的那个金淑萍,还没走——她,还是那个爱岗敬业的“拼命三郎”,还是那个廉洁奉公、一身正气的金淑萍。
金淑萍走了。
但是,留给雪域人民记忆里的那个金淑萍,还没走——她,还是那个关心弱势群体的金淑萍,还是那个与各民族兄弟姐妹情同手足的团结之花。
金淑萍走了。
但是,她的精神为我们树立了一座不朽的丰碑,将得到永存。因为,“老西藏”精神必将薪火相传,激励一辈辈共产党人扎根高原、无私奉献,为西藏各族人民带来更加幸福美好的明天。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