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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陈海宏被河南省委追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时间:2009-06-11 15:34:00  作者:  新闻来源: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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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河南省委近日作出决定,追授陈海宏同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号召全省共产党员和广大干部向陈海宏同志学习。 

  陈海宏生前任郸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2009年2月23日,陈海宏因突发脑溢血晕倒在办公桌前,经多方抢救无效,于3月10日凌晨去世,年仅42岁。陈海宏先后两次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检察干警,三次被周口市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检察干警,五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并被周口市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他所带领的科室六次荣立集体三等功。  

  省委决定指出,陈海宏同志对党忠诚、服务大局。他从事检察工作24年来,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用自己青春的热情、无私的奉献,展现了一名基层检察干警顾全大局,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的政治品质。他坚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主动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 

  仅担任县反贪局长期间,就组织指挥查办项目审批、经济发展、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中的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60件64人,其中大案、要案占69%,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400多万元。陈海宏同志秉公执法、刚正不阿。他敢于坚持原则、秉公办案,不因人情而动摇、不因金钱而丧志。2007年他在办理少数干部利用机构改革之机弄虚作假案件时,顶住压力、不惧威胁,仅用10天就清查违法编制300多人,并对以权谋私的7人依法进行了查处,为财政节省开支1000余万元。陈海宏同志牢记宗旨、执法为民。他常说:“凡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我都要一查到底,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陈海宏同志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他工作兢兢业业、尽职尽责,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总是冲锋在抓捕、审讯、搜查的第一线。2009年春节后,他辗转周口、武汉、郑州等地抓捕犯罪嫌疑人,平均每天休息不足3小时,终因睡眠严重不足、体力极度透支而突发脑溢血病倒在办公桌前。陈海宏同志用他闪光的人生书写了一名检察官对党、对人民、对法律的忠诚,充分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赞誉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为此,省委决定追授陈海宏同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号召全省共产党员和广大干部向陈海宏同志学习。 

  向陈海宏同志学习,就要学习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质,像他那样讲政治、顾大局,忠诚党的事业,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习他牢记宗旨、执法为民的精神境界,情系群众、鞠躬尽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学习他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像他那样顽强拼搏、忘我工作,把做好本职工作的业绩作为实现人生价值的最好途径;学习他公正执法、文明办案的职业操守,像他那样坚持原则、刚正不阿,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学习他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像他那样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决定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陈海宏同志为榜样,加强党性修养、树立优良作风,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埋头苦干,开拓进取,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实现河南发展新跨越、开创中原崛起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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