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春梅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四川省攀枝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罗春梅说,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是她作为人大代表和检察官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公平正义是检察官和人民群众追求的共同目标。今年的全国两会上,罗春梅将提出两项议案:一是以立法的形式明确检察机关审判监督的范围、介入方式和程序。二是刑事诉讼法修订增加社区矫正制度,明确其职责、对象、程序等基本问题。
罗春梅对攀枝花市检察院2010年制定邀请监督、督促执行、先行调处、跟踪回访制度,实现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有机结合的做法表示满意。2010年,该院积极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开展民事和解工作,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其做法得到高检院和省院的充分肯定。
2010年,攀枝花市检察院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和解轻刑事案件58件,涉案对象主要是未成年人。办案检察官对那些懵懂少年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依法促成刑事和解的情景,时常令罗春梅心生感动。她说,正是这种人文关怀和检察官的社会责任感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罗春梅表示,在新一年的检察工作中,她将坚持立足本职,服务大局,竭力维护国家和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本报记者刘德华)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