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首页>>旧专题频道>>时政专题>>2011全国两会>>独家访谈

刘云耕:坚持严格执法

时间:2011-03-10 09:37:00  作者:林中明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评论投稿 打印 转发 复制链接  |  |  字号

坚持严格执法 彰显监督锋芒
——专访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云耕

  □检察机关为服务保障上海“四个中心”建设和世博会的圆满举办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提升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的广度和深度

  □既要强化法律监督,也要强化自身监督

  2009年10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下称《决议》),这是上海市人大首次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作出的专项决议。一年多来,上海检察机关围绕贯彻落实《决议》,多方位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前不久,本报记者就上海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决议》专访了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云耕。 

  记者:刘主任您好!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已经实施一年多时间,请您谈谈对这一年多来上海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决议》的总体评价。 

  刘云耕:上海检察机关对《决议》的贯彻很认真,也很有特色,法律监督工作在原有的基础上有了较大发展,监督的能力和水平也有了较大提高。 

  我感到,在贯彻落实《决议》的过程中,上海检察机关增强了法律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大了监督工作的力度,积极改进监督方法,努力增强监督实效,有力地促进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例如,强化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加强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监督,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监督格局,开展对一类案件中适用法律不统一、执法不公正的监督;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等等。这些都是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决议》的实际举措。

  记者:2009年12月,中央政法委员会提出了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三项重点工作。您怎样评价上海检察机关围绕这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法律监督? 

  刘云耕:中央提出的三项重点工作对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好《决议》,强化监督职能,拓展监督思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上海检察机关紧紧抓住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把监督重点放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上,对职务犯罪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督的思路进一步拓展,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为服务保障上海“四个中心”建设和世博会的圆满举办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给我印象比较深的,一是检察机关完善了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体系,实现了全市覆盖;二是开展了对公安派出所监督试点工作,探索设立社区(街镇)检察室,实现了检察监督职能向基层执法部门的延伸,有效地促进了基层执法部门依法、公正、规范、文明执法。这些创新举措,抓住了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与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之间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在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的同时,有效促进了司法公正和社会和谐。 

  记者:您认为上海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方面的效果如何? 

  刘云耕:上海检察机关在履行检察职能过程中,注重通过发现执法办案和社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并以重要情况反映、检察建议书等形式,及时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提出对策建议,努力提升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的广度和深度,不仅推动了问题的有效解决,也扩大了法律监督的社会效果。 

  以检察建议为例,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对新形势下加强检察建议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充分运用检察建议加大对行政、司法机关的监督力度。一年多来上海检察机关按照《决议》的要求,积极运用检察建议这一有效的载体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注重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一类问题的分析,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政法机关及其他单位提出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有效地促进了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和预防职务犯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记者: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在《决议》中要求检察机关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经过一年多来的努力,您对上海检察队伍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的评价和期望是什么? 

  刘云耕:在这一年多来的时间里,上海检察机关按照《决议》的要求,结合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的“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和队伍职业道德建设,抓队伍建设的力度很大,效果也很明显,检察队伍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一是抓住了执法办案的重点岗位和重要环节,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执法规范化的水平提高了;二是加强了队伍专业化建设,探索了多种培训和岗位练兵手段,培养了一批复合型人才和检察业务专家,法律监督的层次和水平提升了。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提出更高的要求,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既要强化法律监督,也要强化自身监督,这样才能真正树立司法权威。希望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增强法律监督意识,突出监督重点,坚持严格执法、加大监督力度,切实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我也希望全市检察机关在强化法律监督的同时,更要坚持把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作为正确履行检察职责、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保障。要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努力增强法律监督的规范性和公信力。

[责任编辑:zywhzy]
电子报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 2025 JCR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