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事件】
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奉化市滕头村党委书记傅企平提交了一份名为《关于完善行政问责制的建议》的议案。傅企平认为,在一些公共事件发生后,政府会勒令对突发性事件负有主要责任的官员辞职,或者官员主动引咎辞职。但是由于问责制与官员复出机制的勾连缺乏监督力,风声过后,一些官员即可复出、再度担任重要职位,这种做法极大地削弱了问责制的公信力。傅企平建议,在每一起问责事件结案之时,相关部门应提前向社会大众公布对官员未来仕途的大致安排。同时,傅企平认为,在决定对事件中承担主要责任的官员问责时,应同时根据该官员所承担政治责任的轻重,从具体职位、所享受待遇、具体职称上,对其未来的复出做出严格控制。
【舆情传播】
行政问责制自2003年出现之后,已成为政府在突发性事件爆发后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回应民众诉求、解答社会质疑、强化自身行政功能的重要手段。然而这一旨在解决权责对应空白、惩前毖后的制度安排,在施行时却给公众呈现的是复出无度的混乱现状,也造成了网民对于官员随意复出的强烈不满。因而,类似建议通过媒体的发声筒,并结合两会的大背景,引发舆论关注就不足为奇了。
3月6日,新华网刊发题为《傅企平代表:官员被问责后复出机制须有公开制度设计》的两会稿件,第二日被《检察日报》、《北京日报》、《福建日报》、《四川日报》等纸质媒体摘编转载。媒体评论也予以声援,《济南时报》、《法制日报》、《生活新报》、《钱江日报》、《贵州都市报》、《时代商报》、《江淮晨报》等纷纷刊发时评,其中3月8日的《法制日报》还特地在声音版和两会特刊的“两会观察”栏目分别刊文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探讨。综观媒体观点,多对傅企平的建议表示支持。媒体认为,原本有制度对应的被问责官员复出,在实行时却面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缺少群众监督、制度执行不力。因而完善制度,切实执行制度,将是减少此类负面事件引发负面舆论的重要途径。
3月14日,《新京报》刊发题为《被问责官员复出应提前公开》的文章再度报道了傅企平的这一建议,由于该报的影响力较大,因而该建议获得了较之先前更为广泛而热烈的关注。在百度新闻首页,《人大代表称因公共事件被问责官员复出应提前公布》、《人大代表称被问责官员复出应提前公开》、《官员被问责后复出机制须有公开制度设计》等三个不同的转载标题被同时置于国内新闻栏目的头条位置。同样是在百度的两会专题中,《代表称因公共事件被问责官员复出应提前公布》也被作为焦点建议予以高亮突出。在搜狐网和腾讯网的两会专题中,这一建议同样被置于首页推荐阅读。
【媒体观点】
官员复出并非无章可循
《法制日报》刊文《复出制度,别只具“观赏”性》称,从现行的规章制度来看,官员复出向社会公布并不存在制度障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都有公开方面的规定。官员复出,实际上也是一种选拔任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总则第二条,必须要遵守“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另外,《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第三十八条明确提出“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可见,在官员复出公开问题上,我们并非毫无规定可循。
问题复出关键在执法不严
《钱江日报》刊文《官员复出,不缺制度缺执行力》称,媒体不问,公众不知,就可以悠悠然“超速”官复原职,这不能不让人质疑某些人对民众及对这项制度的“诚意”。照理说来,问责应该是自觉的行政监督,怎么反而要依赖“媒治”?是不是问责只是为了“平民愤”?如果是这样,那么只要做足了应景文章,一时“安抚”好了民意,等避过了风头,自然就又可以内部“安抚”被问责的官员了。这样的问责,缺失的恰恰是最基本的诚意。
被问责官员复出不能忽视民意
人民网刊文《“问题官员”复出能不能做到光明正大?》称,其实,公众的要求并不高,不过是需要一个对问责官员凭啥复出的公开而有力的说法而已。但是,如果任何官员都像逯军那样被问责后就不明不白偷偷摸摸地复出了,现有的问责制度岂不成了一纸空文?所谓尊重人民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有从何谈起?对问题官员的复出至少要在“是否得到了百姓的谅解和信任”上予以重点考察。所谓权为民所赋,针对一个官员的复出,群众满不满意、答不答应、信不信任,理应有很大的决定权,尤其是针对逯军这样伤害过群众的问题官员,职能部门在重新启用其时,特别要照顾公众感受和社会舆论,否则,很容易变得名不正言不顺,其公仆形象也会于无形中遗失殆尽。
【网民观点】
支持:复出应被公众监督
搜狐社区网友“遥远的旅途”:说得真好,一语中的。
网易福建省厦门市网友(IP:218.66.*.*):要提高政府公信力,必须对官员复出进行监督管理。让人民感觉到自己的意见被重视,让人感觉到自己有希望,是政府责任追究机制的重要价值导向。现在全民不诚信的局面,大都源于政府公信力严重下降导致的人人自危。官员复出不是不可以,但是官员要对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对自己的辞职应言而有信,而非火线复出。
质疑:潜规则导致问责不力
网易广东省惠州市网友(IP:113.106.*.*):大多数被问责的官员下台并不能完全归咎于其本人。很多时候是制度本身的问题。很多犯有同样的错甚至更大的错都相安无事,该同志委屈了,先退下来避避风吧。事后补偿补偿异地复出。
网易河北省保定市网友“nibiru”:被问责的未必有责任,未必应该承担责任,顶包的是功臣,功臣应该保护,否则下一次谁来为你“顶包”?
不满:被问责官员不应复出
网易浙江省宁波市网友“除了删你会啥”:被问责说明不是能力就是品德有问题,就应该被辞退,为什么还要复出?
网易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网友“sya1454160268”:作为草民我的理解很朴素、很直白,被问责那就是不称职,就不配当官。对于当今的吏制必须严厉改革,任何一种游戏必须有它的规则,违规必须出局。官员被问责就应该像体育竞技规则中的服用兴奋剂,只要违规被问责,永不复用!只有这样,这些庸官才能够被清除出局、才不能滥竽充数,官场才能被净化!
建议:评估问责成果
网易河北省廊坊市网友“Heifetz”:应该对问责程序和事件的处理结果进行评估。如果因为发生了某件公共事件,而对某人或某几个人进行问责,但结果却是类似的问题还在不断出现,那这样的问责就很滑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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