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芝良:
全国先进工作者、四川省蒲江县检察院检察员、专职检委会委员
■事迹回放:2006年,一对高姓夫妻因离婚发生争执,盛怒之下丈夫将妻子杀害。惨剧的发生让家中78岁的老母亲和10岁的孩子失去了依靠。蒲江县检察院受理此案后,及时联系当地有关部门,对高家实施了救助。法庭上,被告人得知这一切后,长跪不起,哽咽着表示认罪服法。
这件事深深地触动了王芝良。他开始从法律政策研究工作的角度收集相关情况,并向检察长作了汇报,提出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的建议。建议很快被采纳,王芝良被委以起草机制方案的任务。
几番修改,2007年3月,王芝良将《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的意见》、《刑事被害人涉访涉诉检察工作实施细则》、《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对象的评估意见》三个规范性文件,摆在了蒲江县检察院党组成员的面前。
2007年5月,蒲江县检察院、县总工会、共青团蒲江县委、妇联、民政局等部门共同会签《关于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的意见(试行)》。从此,将社会力量纳入救助体系、全方位解决刑事被害人救助问题的探索和尝试在蒲江展开。2007年11月8日,成都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与司法局、教育局等9部门联合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2009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等8部委联合制定《关于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若干意见》。目前,各地已就该制度进行了地方立法或者出台实施办法,越来越多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得到了救助。
■编辑点评:执法为民,就是要让人民群众更多地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公正。而王芝良所作的努力让百姓感受到的不只是法律的尊严和公正,还有法律的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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