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释
2009年7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全国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检察机关的内部监督是多方位、全过程的监督。要把各项检察工作包括业务工作、队伍建设等,都置于内部监督之下,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切实把监督制约的措施落实到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既全面加强监督,防止监督缺位;又突出工作重点,增强监督实效,确保权力不被滥用。当前,要重点强化对检察机关领导干部的监督。
部署·落实
曹建明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的观念,始终以积极主动的姿态,切实把强化自身内部监督制约放到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用比监督别人更严的要求来监督自己,突出抓好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确保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2009年10月,高检院出台了《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事和工作规则》,这对于规范检察委员会会议议事程序,提高检察委员会的议事能力和决策水平,促进检察委员会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保证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高检院相继出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巡视工作暂行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和《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暂行规定》,进一步强化了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的刚性和力度。
为全面正确实施高检院《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规定(试行)》,高检院和各省级检察院还相继举办了由侦监、反贪、反渎三部门参加的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改革培训班,并通过视频形式保证各级院有关部门全员同步参加培训。
浙江:根据刑事诉讼法和高检院有关规定,专门制定了《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案件审查决定逮捕工作意见(试行)》,指导该省开展此项工作。
四川:针对讯问犯罪嫌疑人、送达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书、逮捕执行难等问题,四川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联合颁布了《关于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案件逮捕决定执行有关问题的意见(试行)》。
广东:创建了“两会面”制度,明确要求下级院报送案件和省院进行审查时,自侦部门和侦监部门的办案人员应当就具体案情、审查意见当面进行沟通。
各界评价
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省长徐守盛:检察机关为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做了大量工作,增强了广大群众对法治的信心。现在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力度在加大,在开展法律监督、加强自身监督方面的力度也在加大。
全国人大代表许智慧:我发现,人大代表提的不少建议,都被检察机关出台的举措吸收。检察工作一直在进步,和注重自身监督、听取各方意见改进工作有很大关系。
全国人大代表、波司登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高德康:江苏省常熟市检察院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前年开发了执法跟踪管理软件,针对使用中发现的问题不断完善,听说现在已经升级为内部监督预警系统,实现了执法办案全过程的动态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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