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各项检察工作亮点纷呈……
诽谤罪案件批准逮捕权上提一级
为严防公权力滥用刑事司法手段侵害公民合法权益,切实提高检察机关办理诽谤罪案件的质量,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0年8月开始推行诽谤罪案件批准逮捕权上提一级制度,要求“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对于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诽谤案件,受理的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属于公诉情形并有逮捕必要的,在作出批捕决定之前应报上一级院审批”。
上海千余名青年干警进社区挂职锻炼
2010年7月1日,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与闸北区共和新路街道举行了“青年干部社区锻炼签约仪式”,该院首批5名青年检察干警将开始为期半年的社区挂职锻炼。至此,该市检察机关5年内千余名青年检察干警进社区锻炼活动正式启动。按照上海市检察院出台的《加强检察机关青年干部培养工作若干意见》,该市检察系统将在5年内完成在编35岁以下青年干部到社会基层单位培养锻炼的工作目标,并形成长效机制。
“重庆检察”关注网络舆情
继“重庆网警”走红网络后,2010年5月,网友们又惊喜地发现,一个名为“重庆检察”的ID现身网络社区天涯论坛。“重庆检察”是重庆市检察院专门负责在网络上收集、反馈信息的一个集体,每天都有专人值班,负责在网络上进行监测,代表重庆市检察机关发布官方声音。“重庆检察”于5月19日注册后,当天就回复了两个帖子,表示会将网友反映的情况递交给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同时承诺会将结果及时反馈给网友,其贴心、细心的态度赢得了赞赏。
山东民生热线化解纠纷3000余起
一提到“96699”,无论是在街头闹市,还是在乡间民宅,山东很多老百姓都知道,这是山东省检察机关开设的覆盖全省的民生检察服务热线。数据显示,该热线开通近3年来,已受理群众诉求90699件,答复率100%,共化解矛盾纠纷3000余起,涉及多个民生领域,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与此同时,民生热线还充分利用广泛接触群众的优势,深入了解和分析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有效推动了社会管理创新。
浙江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
2010年以来,浙江省检察院在制定实施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29条意见”和2010年度的15项重点工作中,都要求各级检察院建立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防止因办案不当引发矛盾或使原有的矛盾升级,将矛盾化解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目前,该省103个检察院在办理重大复杂案件和作出不批捕、不起诉、不立案、不赔偿、不抗诉、撤案等决定前,对是否会产生矛盾、引发涉检信访等风险都要进行综合评估,实行动态跟踪,并根据风险的大小,及时预警和制定实施科学的处置预案。同时,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和释法说理等配套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加大矛盾化解力度,彻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检信访。
江苏无锡:涉罪流动人口管护基地
2008年8月,江苏省无锡市检察院在江阴市尝试建立了5家关爱教育基地,为流动人口中的涉罪未成年人创建“临时家庭”,取得良好效果。当年11月,该市检察机关普遍开展了这项工作,适用对象由原来涉罪外来未成年人扩展到整个涉罪外来人员群体,接纳主体由企业扩展到社区、学校、社会福利机构。2010年,该市检察院抓住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契机,适时向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和主任会议进行了汇报,确定将这项工作纳入无锡市地方立法前期调研论证范围。管护教育基地有效保障了涉罪外来人员平等享有取保候审等诉讼权利,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北京海淀:“4+1+N”少年检察模式
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少年检察制度创新,建立了“4十1十N”工作模式。综合“4”项检察职能,成立少年检察处。该院统筹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犯罪预防4项检察职能,建立亲情会见、分案起诉、品行社会调查等14项具体制度。依托“1”支司法社工队伍,创设少年检察引入司法社工机制。2009年9月,该院与首都师范大学合作开展“司法社工介入少年检察工作综合研究项目”,由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社会工作系派遣具备资质的司法社工,到涉罪少年居住地、学校等地开展社会调查,对涉罪少年社会危害性、再犯可能性进行风险评估,利用专业方法帮助、引导、教育涉罪少年,对被不起诉人定期跟踪回访。借助“N”方资源力量,构建救助涉罪少年的社会网络。该院广泛联合公安、司法、教育等部门以及青少年研究和服务团体、机构,开展心理辅导、家长课堂、委托异地调查等工作,构筑涉罪少年救助的社会网络。
大连沙河口:QQ接访突破时空限制
2010年4月21日,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检察院开通了视频接访系统。面向社会公布专门的接访QQ号码,通过网络视频实现检察人员与来访群众的网上对话,是该院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着眼社会矛盾化解、为基层群众服务的一项新举措。视频接访延伸了检察人员了解民情民意的触角,保证了群众诉求在第一时间不受阻隔地传递到检察机关。该院已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对每一次接访的内容、处理结果都及时做好记录、整理归档。
马鞍山金家庄:设立少数民族法律服务点
安徽省马鞍山市金家庄区检察院2009年7月在该市清真寺设立全省首家少数民族法律服务点,2010年5月,马鞍山市检察院作出决定,要求全市检察机关有关少数民族群众法律诉求的问题,由这个服务点统一接待、统一受理,同时向社会公布了少数民族法律服务专线电话,随时预约接访,并向群众广泛散发少数民族法律服务专用联系卡。截至目前,服务点共接待处理少数民族同胞法律咨询、法律求助事项11件次。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