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延华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枣庄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
作为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傅延华已经进入履职的第十个年头。
在去年的全国两会上,傅延华提交了一份关于司法鉴定的议案。他告诉记者,《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以来,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一些不太规范的地方,经过严谨细致的调查研究,他提交了关于制定司法鉴定法方面的议案。
作为分管技术、警务等业务的院领导,去年,傅延华先后受理、解答和处理全国20多个省(市)、60多个地区来电、来信、来人法医咨询160余人(次),被新闻媒体称为“铁鉴定”。
除日常工作外,2011年,傅延华还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听证法》拟稿座谈会;撰写《关于推广枣庄农村公路养路护路建设的建议》,这个建议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今年的两会,我的议案稿是关于听证方面的。”傅延华告诉记者,“行政许可法、立法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都规定了听证制度,但对听证程序具体的细节操作和实施步骤却规定得非常笼统,因此我拟定了关于出台听证法的议案稿。”
谈到今后的工作打算,傅延华告诉记者:“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我深深感到自己身上的责任重于泰山。‘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今后,我还要加强自身学习,提高理论素质,不负人民的期望与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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