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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2011.01——2011.12(四)

时间:2012-03-07 08:54: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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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合影 简闻之摄

 

  全国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示范院、山东省滕州市检察院检察官听“全国劳动模范”讲传统故事。   资料图片 

  ●5月5日:第七届中国与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在新加坡召开,曹建明检察长出席会议并作主旨发言 

  曹建明指出,维护刑事司法公信力是检察官的天然职责和神圣使命。中国检察机关愿意通过本次会议,与东盟成员国检察机关交流、借鉴和分享各国检察官维护刑事司法公信力的有益做法和成功经验,有效发挥检察官在维护刑事司法公信力中的积极作用,共同提高检察机关的权威性、信誉度和社会影响力,努力提升检察机关致力于本地区和平与繁荣的良好形象。 

  ●5月18日:高检院机关举行光荣传统教育报告会 

  曹建明检察长强调,全国检察机关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已全面转入“展开活动阶段”,各级检察机关要狠抓落实、务求实效,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成为推进今年各项检察工作的重要举措和有力保障,以新的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迎接《人民检察》创立80周年。 

  ●5月19日:高检院决定从2011年5月至2012年1月深入开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活动 

  高检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决定从2011年5月至2012年1月深入开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活动。会议要求,扎扎实实搞好专项检查活动,实实在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诉求与期待。 

  ●5月24日:全国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专题预防工作座谈会召开 

  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将以防范换届选举中发生职务犯罪案件为主题,配合纪检、组织部门和换届选举机构,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干扰、危害和破坏换届选举职务犯罪的发生,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健康顺利进行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6月1日:51个检察院被确定为首批全国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示范院 

  高检院下发《关于确定全国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示范院的通知》,确定51个检察院为首批全国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示范院。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为主要内容的“四化”建设,是得到广大基层检察院充分认同并经过实践检验的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正确方向。 

  本次确定的51个“四化”建设示范院,示范期为3年,从2011年6月开始,到2014年5月止。示范期满后,高检院将对示范情况总结评估,调整确定新一批全国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示范院。 

  ●6月15日:高检院机关将首次面向社会公开选拔20名检察官任职人选 

  此次公开选拔检察官任职人选,是高检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精神、加强高检院机关检察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将成为检察机关进人补员的重要方式与渠道,对于落实人才强检战略,拓宽检察官选拔范围,优化检察官队伍结构;对于深化检察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范检察官选拔任用工作,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对于树立面向基层选人用人的良好导向,促进优秀法律人才合理配置,激发基层法律人才队伍活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6月20日:全国检察机关首期公诉业务技能实训暨公诉庭审实务能力专题培训班开班 

  建设检察业务实训基地,开展实训试点工作,是高检院贯彻落实中央《2010B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推进检察教育培训改革的具体措施。首期公诉业务技能实训暨公诉庭审实务能力专题培训班的学员,由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机关选调的32名公诉业务骨干组成。

[责任编辑: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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