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4日,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检察院组织企业和高校的青年在鞍山市部分繁华地段开展大型廉政教育和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活动,来自铁东区检察院等单位的24名青年用4组“行为艺术”造型,把职务犯罪预防和廉政建设巧妙嫁接到行为艺术展示中,引起市民对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极大关注。 本报记者刘键 通讯员姚晓滨摄
●8月10日:高检院举行全国检察机关教育培训讲师团赴贵州、云南、宁夏巡讲启动仪式
来自高检院和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机关的15名检察业务骨干,于8月12日分赴贵州、云南、宁夏三地,深入基层检察院开展为期两周的巡讲支教活动。曹建明检察长亲切会见了讲师团成员。
据了解,检察机关开展西部巡讲支教活动已经有十年历史,为进一步加大支援西部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力度,高检院于2009年正式组建了全国检察机关教育培训讲师团,讲师团于2009年和2010年分赴内蒙古、甘肃、青海、西藏和新疆五地开展巡讲支教,培训西部检察人员21770人。
●8月17日:全国检察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廉政准则》经验交流会召开
曹建明检察长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全国检察机关充分认识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坚持不懈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建设。
曹建明说,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深刻指出,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8月17日:曹建明检察长出席河南省检察机关忠诚履职执法为民座谈会
曹建明检察长在会上强调,全国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要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始终保持忠诚的政治本色,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牢记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始终保持检察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坚定不移地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为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8月24日:曹建明会见高检院机关第七批援疆干部
曹建明检察长勉励援疆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勇于奉献、不负重托,努力在援疆工作中建功立业、增长才干,为推动新疆检察事业,实现新疆长治久安和跨越式发展贡献力量。
●9月14日:首届全国公诉人与律师电视论辩大赛举行
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中央电视台主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中国检察官协会协办的首届全国公诉人与律师电视论辩大赛于9月14日至17日在中央电视台演播大厅举行,36名全国优秀公诉人、律师向全国观众呈献了一场精彩的论辩盛宴。此次论辩大赛既是一次岗位练兵活动,也是高检院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第十三次全国检察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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