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5日,重庆市检察院检察长余敏(右一)为模范检察亲属颁奖
■发挥检务联络室便民利民效能,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建立77个乡镇检务联络室,架起检民“连心桥”,定点与巡回相结合,接访6241人次,化解纠纷1633件次,建议有关乡镇完善制度28项。
■认真研究两江新区大建设、大开发对检察服务的新需求,制定了《服务两江新区开发开放的意见》。依法起诉在各类园区招商引资中实施合同诈骗、贷款诈骗以及破坏园区施工和物流运输等犯罪118人。
■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反腐倡廉部署,进一步完善专群结合、部门联动等机制,既突出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件,又深入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
■率先建立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教育进党校长效机制,在市委组织部支持下,首个在省级范围将预防职务犯罪纳入党校培训必修课程。该制度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高度评价,要求全国推广。
■认真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及时出台贯彻实施意见,提出25项重点机制建设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进度要求,三级检察机关以贯彻《决定》为动力,切实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
■把职务犯罪侦查作为内部监督的重中之重,严格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审、录分离职责,严格批捕、起诉环节证据合法性审查责任,严格执行审查逮捕上提一级规定。
■大力弘扬“忠诚廉明、守护正义”的检察精神,坚持加强文化阵地建设、丰富文化活动载体、提升司法素养和职业品格三管齐下,着力推进富含检察职业元素的文化建设,提振队伍精气神。
■进一步拓宽接受监督的途径,在坚持按月通报重大案件、按季报告工作情况基础上,广泛征询市人大代表监督意愿,邀请代表参与案件接访、微罪不诉帮教和观摩出庭公诉等1447人次。
2012新思路:
以领导干部干预工程建设、侵占惠民资金、执法人员渎职侵权等案件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查办和预防。加强对职务犯罪的源头治理,深化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教育进党校、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加大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认真执行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日常联络、重大监督事项向人大常委会报备等制度。
——摘自2012年1月10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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