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6日,四川省资阳市检察院检察官法律服务队到社区走访
■积极服务灾后恢复重建和灾区发展振兴,依法打击侵害灾区群众利益、影响灾区稳定的刑事犯罪,严肃查办妨害灾后恢复重建的职务犯罪,开展重建工程跟踪预防,专题调研涉灾法律适用、灾区刑事案件、受灾企业涉法等问题,积极向党委、政府提出有关对策建议。
■健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省设立了162个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科或犯罪办案组,探索试点合适成年人参与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成年人污点限制公开等一批新机制。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推广。
■积极配合全国人大法工委来川开展民事诉讼法修改立法调研,就民事检察监督先后形成3份立法修改建议稿,受到全国人大法工委及高检院领导高度肯定。
■加强接待窗口建设,79个信访接待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文明接待室”称号,数量居全国第一。
■坚持经常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四川省检察机关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456次,省检察院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的落实情况。及时将刑事、民事、行政抗诉案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面向社会公开统一选任全省三级检察院人民监督员1064名。对213件应当提交人民监督员监督的案件全部提交监督。
■加强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基层院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深化检察援藏援彝工作,制定援藏援彝教育培训十年计划,内地19个市级院、94个基层院对口帮扶“三州”检察院,180余名检察人员互派挂职。11个基层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两个基层院被确定为“全国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示范院”。
2012新思路:
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忠诚履职、执法为民、公正执法、廉洁从检。提高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效率,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进一步加强刑事诉讼、民事行政、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行全程管理、动态监督、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集中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联络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
——摘自2012年1月12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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