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检察院组织干警到农贸市场等地开展流动法律服务活动
■坚持把维护和谐稳定、诚信有序的发展环境作为首要任务,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3637人,起诉26289人,同比分别上升9.9%和8.1%。突出打击重点,对严重刑事犯罪嫌疑人批捕17056人,起诉17281人。
■切实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维护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途径,办案和预防工作保持了平稳、均衡、安全、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共查办各类职务犯罪嫌疑人1438人,同比上升0.5%,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67亿元。
■依法监督立案505件、监督撤案318件。追捕1844人、追诉1020人;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不批捕306人、不起诉29人。提出刑事抗诉117件,法院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案件占已审结案件的82%。
■坚持固本强基,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和基层检察院建设。围绕公正廉洁执法,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深入开展“走千家、访万户、送法律、送服务”活动,深入基层、为民服务。
■推进文化育检,在省十个市举办了检察文艺巡演。建成了检察官学院陕西分院,设立了检察官教育培训中心;与西北政法大学联合建立了研究生教学基地,培养研究生181人,在读370人;承办了全国公诉人西北分区电视论辩赛,组织了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全员轮训。
■坚持宪法原则,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方面监督。认真贯彻省人大会议决议和省人大常委会“形成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座谈会精神,努力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自觉接受人大代表视察和监督,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认真办理交办案件和事项。高度重视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自觉接受新闻舆论监督,推动了检察工作发展。
2012新思路:
紧紧围绕主题主线,服务和保障陕西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着力服务保障陕西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和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全面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以提高办案质量为重点,加强批捕起诉工作;以规范侦查活动为重点,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以增强监督实效为重点,加强诉讼监督工作。
——摘自2012年1月14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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