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郑州市教育局局长毛杰
希望更多资深检察官“走进校园”
毛杰
记者:现实生活中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难”等问题,这类问题您关注吗?
毛杰: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除了
你提到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问题,还有“缩小区域间教育差距、解决农村中小学调整布局问题、教育质量公平”等等。
经过努力,我国在促进教育公平上已取得很大进步——国家不断加大对西部省份、落后山区农村、边远少数民族地区教育方面的投入,就是努力缩短差距的表现。不过,正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下称《纲要》)指出的,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依然是今后的核心任务。
教育公平的主要责任在政府,但是全社会也要共同促进教育公平。作为人大代表,我们担负着更多的责任。多年来,各级人大代表对教育事业尽心建言献策,收到很大成效,是值得欣慰的。
记者:教育法规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您如何看待各种形式的培训班?
毛杰:《纲要》表明,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现在应大力扶植民办教育,从法律、法规、政策层面加以规范,在行政上给予指导。教育部在《纲要》的实施中,分了很多专题,进行了很多试点,相信通过努力,会找到合适的解决办法。
记者:近年出现了多起学校基建负责人、校长甚至教育局长因经济问题获罪的案件。您认为,教育界该如何应对这一问题?
毛杰:首先靠制度,要用明确、可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来约束人。好制度应该是一道屏障,让个别有私心杂念的人没有空子可钻,起到有效阻止犯罪发生的作用。其次,要健全监督机制,畅通监督的渠道。再者,要有良好的氛围,让大家敢于、勇于站出来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同时,我们要继续加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的配备工作,不定期地请一些资深检察官等司法人员到教育系统“以案说法”,开展警示教育,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
记者: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成为我们更加迫切的任务,您怎么看?
毛杰:法律贵在执行。众所周知,近几年我国关于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工作取得巨大成就,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义务教育法的实施。当然,在实践中,依然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监管不到位等不作为现象,这需要司法机关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同时,各级人大也应加强监督,敦促司法机关各司其职,切实秉公执法。
记者:检察机关应发挥怎样的作用?毛杰: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对法律的有效实施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希望检察机关今后在促进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的实施上,做出更多实质性的工作,为教育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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