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在即,民众对环保话题尤为关注,充满期待。近年来发生的环境热点事件,历历在目,有的污染事件触目惊心。浙江台州铅污染事件、云南曲靖铬渣事件、甘肃徽县血镉超标事件、广西龙江河水质超标事件等相继发生。中海油合作方康菲公司蓬莱19-3油田发生溢油事故将海洋污染问题推到了公众的眼前。特别是PM2.5成为众矢之的,将PM2.5放入强制性污染物监测范围,消除和缓解公众自我感观与监测评价结果不完全一致的现象,已在路上。但是,重金属、水体中的氮、磷,大气中的灰霾、光化学烟雾等污染,已成改善环境质量的制约因素,污染物类型已从单一型向叠加型、复合型演变。PM2.5成环保主角,折射社会转型期对环保不仅是机遇,更多的是挑战。
当下处于环境诉求的高涨期、环境风险隐患的高危期、环境突发事故的高发期、环境资源承载力的高压期。几乎每一起污染事件的背后,都有企业道德的沦陷,地方政府政绩追求的迷茫以及监管部门的阵地失守,蕴含其中不仅有发展观的博弈、执法理念的较量,更有对百姓生存权、健康权的漠视。这些都需要制度决策层面的未雨绸缪,积极应对。突破难点,切实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既强化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手段,突出抓好环境资源调控和准入门槛,倒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更需启动智慧,从制度层面将环境责任捆绑各级领导。
环境质量是一种公共产品,是政府必须确保的公共服务。改革和发展的成果并非只有经济的增长,更应包括让民众拥有蓝天、碧水、净土和自身的健康和生命的尊严。 破解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关键在顶层设计。因此,民众更为关注的是,今年两会如何在应对新形势下的环境问题上出台新的政策,健全法制,尤其是如何捆绑住一把手,从政绩考核评价体系上入手,真正做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将环保业绩作为考核各级官员的硬指标,就必须将党政一把手作为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夯实环保法规定的各级政府为环境责任负责的原则;就必须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和细化考核办法,建立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环保工作考核机制,切实把节能减排作为硬任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硬举措、考核干部的硬杠杠;就必须建立健全环境问责制度,对地方政府未完成环境保护目标责任、未考虑环境影响造成决策失误、处理不当造成重大污染事故以及监管失职渎职等行为,严格问责,绝不姑息。
同时,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必须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解决“环境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必须建立和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环境保护的工作机制,对民间环保组织和环保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帮助,更好地鼓励、支持和引导公众参与环保,使全社会都关心环境、珍惜环境、保护环境;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各种污染事件中懈怠执法,失职渎职的监管责任人予以严肃问责,遏制污染企业的非法排污行为的不作为,唯有此,才能增进民生环保福祉,推进生态建设,让老百姓拥有更多的环境安全感与生活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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