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据3月7日《检察日报》报道,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刘丽涛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将第10次建议在刑法修正案中增设“袭警罪”。通过调查研究,刘丽涛发现从1998年到2000年三年间,每年因公牺牲的民警中有超过10%是死于暴力袭警。刘丽涛强调,设立“袭警罪”,不但可以保卫人民警察的生命安全,同时可以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保障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舆情传播】
截至3月8日14时,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刘丽涛提议增设“袭警罪”的媒体报道共计21篇,新浪网、搜狐网、新浪微博和腾讯微博的跟帖共计742条。刘丽涛代表的言论在网民中引起热议,有网友表示支持此提议,认为增设“袭警罪”不仅仅保护人民警察的合法权益,同时是在维护国家机关的尊严。也有网友表示,由于监督机制的不够完善,“袭警罪”的设立将会诱发更多暴力执法事件的发生。
【网民评论】
网民观点分布图
支持:有利于维护国家的权威(28.6%)
新浪网手机网友:警察执行公务是一种国家执法行为,代表的是国家。但在执法中所遭受的不法侵害后果却由警察个体承担。个人权益遭受侵害,同时国家机关的权威也受到挑战。增设“袭警罪”使警察权益得到了更多保护的同时,也是在维护国家机关的权威。
凤凰网网友“愤青就是我”:公安民警执法是对国家和人民的保护,可是我们却没有保护民警的法律,以至于有些不法分子蔑视法律、侵害公共利益、践踏公权。希望各位代表和委员多多关注公安民警,关注公安民警就是关注国法,就是关心国家的权威。
反对:袭警根源是警察滥用职权(32.5%)
搜狐网网友“yhsh650”:袭警是事实,但应该充分考虑具体缘由。虽然袭警的原因很多,但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因为警察滥用职权,忽视民众利益,或者官官相护,激起民愤引起的。在现在的形势下,首先应该以铲除警员中的那些败类,净化公务员队伍为主。否则,现在的打黑除恶的效果将被大大地削弱。
搜狐网网友“征伐倭寇匹夫有责”:为什么会有袭警事件发生,警察为何不多找找自己原因呢?动辄就有“躲猫猫”、“喝水喝死人”、“近距离开枪杀人”、“活埋被拆迁老太”的事情发生。如果不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袭警的事情只会越来越多!
新浪网微博网友“紫罗汉”:老百姓的权利都没有得到保护。还记得强迁中被打伤的房主吗?还记得被打死打残的小商贩吗?如果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少一些暴力行为,又会有那么大的民怨吗?又会有那么多的袭警现象发生吗?
慎重:可能诱发更多的暴力执法(32.2%)
新浪网网友“七色雨”:对“袭警罪”的立法,务必要慎之又慎。因为这是一把双刃剑,既能有效保护警察的合法权益,保证警察充分履行法定职能,同时又可能成为一个口袋,使更多的无辜者受到警察的诬陷。可能会有更多警察利用这项罪名,肆意暴力执法。在此情况下,更多普通百姓的权益可能会遭到侵犯,而对警察的自卫可能都会被诬陷为袭警。
搜狐网网友“creamycat”:“袭警罪”的前提,是要对警察行使权利的过程有严格的监督、监管机制!在现今监管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设置袭警罪,只会让“躲猫猫”、“喝水死”等情况变成合法的袭警被击毙!
多此一举:法律已有相关规定(6.7%)
腾讯网微博网友“博海拾遗”:增设罪名不必,事实上妨碍公务造成公务员重伤、死亡的,一般分别依《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暴力抗法的,以妨碍公务罪论处,情节较轻的,治安处罚,法律惩处手段足矣。
(作者:赵全宝 来源: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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