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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对官德进行立法引网民热议

时间:2012-03-12 20:10:00  作者:黄晖  新闻来源: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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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概述】

  3月12日《扬子晚报》报道,全国人大代表、南通市委组织部长韩立明近日向大会提交了一份建议,呼吁尽快制定《公务员行为道德法》,借助立法程序将对公务员的基本道德要求以法律的、国家意志的形式表现出来,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她同时建议设立一个直接隶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公务员行为道德委员会,专门对公务员的行为道德进行监督,并对违反道德的行为进行惩处,以改变长期以来公务员道德建设“重教化轻法制”的状况。

  【中外立法】

  2006年,国家人事部下发了《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但规定的内容比较笼统,而且也没有制定具体可行的惩罚措施,而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务员法》也不是一部关于公务员行为道德建设的专门法律。

  据了解,公务员行为道德法制化已是世界发达国家公务员道德建设的普遍趋势,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制定了专门的法律法规规范公务员的行为道德,例如美国的《公务员道德法》、日本的《国家公务员法》、韩国的《公职人员伦理法》。

  【两会声音】

  官员须以德为先

  3月10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省长李纪恒就如何看待官德问题接受媒体采访称,党的领导干部应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但个别有问题不可避免。就好比一个家庭里面,十个孩子中有的听话,有的不听话。

  建立官德档案尤为迫切

  今年两会上,政协委员李小琳提出“应给每个公民建立一份道德档案”,对于该项建议,不少网民和媒体触类旁通,剑指官德,认为当下先建立官德道德档案尤为迫切。而3月9日,四川在线则刊发评论文章认为,仅仅建立官员道德档案是远远不够的。应加强官员道德立法监督,推进官员道德法规化,才能把道德问责这虚掩的门彻底推开。

  【网民观点】

  “官德立法”宜快不宜慢

  新浪网网友“老妈5201314”:赞成!只是片面的强调思想教育是不行的,就应该立法,用法律的手段来约束他们的行为。

  搜狐网上海市网友“上海精致女人”:支持该提案!官员的道德状况直接影响着社会的道德状况。官德立法,宜快不宜慢。

  新浪微博网友“生死斋主人”:官德不立,民德不彰。代表委员应该呼吁官员注重官德,或者官德立法。只有官员成为道德的表率,国民的道德防线才能牢固起来。

  新浪微博网友“斯陋人”:人大代表呼吁就公务员官德问题立法的提案好!有了“公务员行为道德法”的制约,相信我们的官场会干净很多。

  腾讯微博网友“取消 weiboYL1267”:我国应该借鉴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在公务员道德问题上的立法经验,加快我国的官德立法进程,从观念、言论、行为三个维度,约束官员道德,保证公众批评、监督官员的权利。更应该进一步完善对公务员的道德考评体系,并将其运用到官员的选拔中去。

  对官德立法非治本之策

  新浪网网友“清者自清”:这也是治标之策,要治本,还需解决体制机制问题。

  新浪网网友“闲庭散步”:官员体制不改革,对道德立法有何用。

  无法执行的“立法”是多余的

  新浪网网友“玉兔”:制定法律不执行,比没有法律更糟糕。还是先考虑现有的法律是否执行了,否则,制定的法律越多,越没有好的效果,只是形同虚设,一点实际意义也没有。

  新浪网网友“夜听钟客”:现在关于热衷“立法”的东西看得多了,有点烦了。中国的法律还不够多吗?立完了不执行有什么用?现在的法律要是能有一半认真执行,社会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专为官德立法是画蛇添足

  新浪微博网友“陶侃搬砖”:这官德立法,是一个道德缺失的国度做的荒唐事,为什么要弃几千年来形成的德而专为官德立法?实际上都以法为准绳,不管是当官还是为民,一切行为都有了规矩,社会就是和谐社会。所以,我们现在最首先做的事,就是一丝不苟的严格执行我们党和国家各种各样的法律法规,没必要做为官立法这类画蛇添足的无聊事了。

  新浪微博网友“二虫老人”:有人大代表建议对官德进行立法。愚以为国家已有各种相关法律,官员一如常人,只要遵守法律就行,不必另立新法。否则动辄另立法,如骈指蛇足,累赘而又无用。

  新浪网网友“天街小鬼”:道德都要用法律来约束了,那这样的话,医德、师德等也应该立法了?

  新浪网网友“老章”:国家本来就有法,官员只要守法就行,不必再另立法。遏制官员腐败最有效的措施是加强人民的监督。

  严惩违法官员才是良方

  新浪微博网友“老蒺”:非常支持韩立明代表对官德立法的建议!不过我认为,对官员违法犯罪的惩罚比这个更重要,不少官员违法犯罪都因为其有党员的外衣和乌纱的保护而仅仅只是处以党纪政纪,这对老百姓来说是不公平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凭什么官员违法犯罪就要处罚轻一点,甚至可以逍遥法外?

  新浪网网友“shuoleyewufang”:立法不重要。重要的是对违规公务员不留后路的严惩,以儆效尤。

  专设机构管理官德没必要

  新浪微博网友“江西竹妮”:有位人大代表建议官德立法,想法不错。但她同时又建议设立一个专门机构来管理官德。这又奇怪了!有纪检、监察、公检法司、组织部、人事部门等等机构,管不了“官德”,还要设专门管“官德”的机构!有人的思维定势是:机构越多越好。事情还未办,就先想到设机构定编制。难怪机构越简越多,干部越简越多!

  (作者:黄晖 来源: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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