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问责制,是指对政府及其官员的一切行为和后果都必须而且能够追究责任的制度。其实质是通过各种形式的责任约束,限制和规范政府权力和官员行为,最终达到权为民所用的目的,是现代政府强化和明确责任、改善政府管理的一种有效的制度。
近年来,不少地方政府在应对网络舆情事件时,对涉事官员进行问责成为平息舆情的常用手段。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实际问责时因受多方因素的干扰,经常出现问责过轻或者找“临时工”代替领导问责的情形。更有甚者,出事后通过各种方式躲避风头,之后随着工作的调动、职务的变迁而达到自动免责的效果。近年来,因问责不力而再次引发负面舆情的事件时有发生,因此,如何完善官员问责机制、有效应对舆论对问责制的批评,成为各级政府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在今年的两会期间,实行“官员问责终身制”成为不少代表委员和网民的共同呼声。3月12日,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就“两高”工作报告发言时表示,建议建立“谁办案,谁就要负责一辈子”的错案责任追究终身制。如果发现可能构成错案的线索,即使被调查对象已经退休,仍要接受组织调查。对于明确认定为错案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通过问责终身制来进一步强化法官的责任意识,提高案件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这一建议得到网民的广泛赞同。有网民认为,不只是错案,建筑工程、产品安全、提拔官员、扩充编制等领域都应该建立责任追究终身制;还有网民进一步提出,公职人员的违法违纪、失职渎职行为也应该建立责任追究终身制。
实际上,“官员问责终身制”并不只是停留在提议、建议层面,在一些领域、一些地区已经开始了实践。据报道,2012年,山东将全面推行保障性住房质量责任终身制,一旦发现质量问题,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江西省将实行重金属污染责任追究终身制,对环境污染事件强化责任追究。深圳市法制办日前公布《关于廉洁城市创建中诚信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其中引起广泛关注的一条就是,深圳将全面建立“诚信档案”,将公务人员的失信行为纳入公务人员个人诚信档案,公务行为出现过错的,将要“终身负责”。
“谁用权,谁就要负责一辈子”。官员问责终身制体现的是权责对等的原则。这一制度的建立,有利于从源头上强化官员的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减少官员在实际工作中的过错行为,是完善官员问责机制的有益尝试,也是化解舆情危机、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期待这一制度的实践范围能够再广泛一些。
(作者:王永丽 来源: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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