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媒中时电子报报道,台检方侦办陈水扁家族洗钱疑案,查出吴淑珍仅仅用于投资股票或岛内外汇款的“人头户”,就高达数十个。若加上提供私人发票供她报销“机要费”的贵妇团成员及亲友,吴淑珍在涉嫌贪污及疑似洗钱的过程中,动用的人力,即超过百人。特侦组指出,吴淑珍的人头户愈查愈多,未来还可能查出更多。
检方指出,吴淑珍的“人头户”,包括三大类,第一种属于甲级,以其胞兄吴景茂为代表,吴淑珍长期使用吴景茂当“人头”,在新加坡及台湾岛内银行开户,并将岛内资金,透过银行汇款,或以银楼进行地下通汇的方式,辗转汇到海外。
吴淑珍还利用儿子陈致中及媳妇黄睿靓名义,在海外开设帐户,包括瑞士、新加坡等地。吴淑珍甚至在海外10个国家或地区,都设有“人头”帐户,包括在洗钱天堂的开曼群岛等地,成立纸上公司,或将吴景茂等私人帐户中的资金,信托到控股公司名下,在海外进行投资。
第二种则属于乙级的“人头”,则可能包括吴淑珍的大学同学蔡美利的家人,特侦组怀疑蔡家人提供“人头户”,供吴淑珍使用。疑有部分“机要费”,由前“总统府”出纳兼扁家私人帐房陈镇慧领出后,汇入蔡家人提供的“人头帐户”中。
检方正追查资金流向蔡家人,是否涉及不法,包括是否系吴淑珍用于炒作股票,以及是否流向海外进行洗钱。
吴淑珍的丙级人头,则是她买卖台湾股票时,由营业员替她找来的“人头户”,专供她买卖股票使用。
检方指出,这三种“人头”,总计在数十人以上。若加上提供私人发票,让吴淑珍报销“机要费”的李碧君等贵妇团成员及亲友,吴淑珍用于贪污“机要费”,与疑似洗钱的过程中,动用的人力超过百人。
特侦组表示,追查吴淑珍使用的人头,有愈查愈多的趋势,继续查下去以后,可能会有更多的发现。
另据台联合报报道,检方指出,英属泽西岛在2006年底向台湾通报扁家海外资金情资,不到两周陈水扁的媳妇黄睿靓便开端在瑞士美林银行开户的相关作业,应和前调查局长叶盛茂“通风报信”有关。
据了解,检方当前至少掌握扁家在1998年、陈水扁台北市长任内,吴景茂便赴新加坡开设银行帐户,并陆续开设纸上控股公司操作海外资金;初步统计,扁家在海外开设的控股公司数目,比扁家人口还多。
办案人员觉得可疑的是,泽西岛在2006年12月5日通报扁家情资后,黄睿靓同月下旬便在瑞士美林银行申请开户,并在2007年2月完成开户、汇款,扁家可能得知密帐曝光后,立即移转阵地到瑞士。特侦组已掌握黄睿靓与瑞士美林银行联系、签署文档的原始纪录,追查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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