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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立法完善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

时间:2011-12-26 18:19:00  作者:赵超 余晓洁  新闻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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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12月26日电(记者赵超 余晓洁)全国人大常委会26日首次审议的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就进一步完善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作出规定。

  这部法律草案对中国公民出境入境证件管理作出规定。中国公民出境入境证件主要是护照,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台地区使用的是专门的通行证件。护照法对公民申领护照作了专门规定,国务院制定的中国公民因私往来港澳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和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对公民申领相关通行证件作了规定。

  为此,草案规定,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

  草案还对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作出了一些具体规定。草案规定,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经边防检查机关查验准许,方可出境入境。中国公民有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能出境;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境外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出境后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等情形的,不准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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