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30日电 (记者 田兴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今天上午举行联组会议,对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在回答委员询问时,教育部部长袁贵仁表示,科学管理教育经费,要切实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财金风险为核心,加强制度建设,抓好四个环节。具体如下:
一是分配制度,决定经费投向设立重大项目、确定资金规模的时候,要做到规则先行,科学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建议,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是监管制度。要完善学校的财会、会计制度,加强学校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推进高校总会计师委派制度,提高监管的科学化水平。国家设立专门的教育经费监管中心,中央编办已经批准了,使对经费的使用、管理、监督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纪检审计制度。教育经费从分配、使用到结算,重大项目从开工、建设到验收,都要有纪检审计部门的参与,防范违纪违法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信息公开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国家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要制定各级各类学校财务收支公告制度。今年我们高校开始以部门的方式,向社会公开财政的收支状况,但形式还比较单一,社会知晓度还不高,特别是在网上向社会公开做得还不够。我们要建立重大项目的使用公告制度,使教育经费的分配使用始终处于社会舆论的监督之下,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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