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首页>>旧专题频道>>时政专题>>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

中国鼓励和支持职业病医疗康复机构建设

时间:2011-12-26 16:22:00  作者:胡浩  新闻来源:新华网

评论投稿 打印 转发 复制链接  |  |  字号

  新华网北京12月26日电(记者 胡浩)针对目前中国职业病医疗康复机构建设滞后的情况,26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三次审议的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职业病医疗康复机构的建设。

  专家介绍,职业病诊断机构少,是职业病诊断的障碍之一。目前,我国共有职业病诊断机构489家。全国还有60多个地市没有职业病诊断机构,甚至在个别省全省范围内只有1家职业病诊断机构。

  针对这一问题,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修改了相关规定,一方面明确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同时规定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均可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卫生部部长陈竺此前就修正案草案一审稿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说明时说,这增加了劳动者自主选择诊断机构的机会。

  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在前两次的基础上,再次增加条款,为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寻找救助渠道。

  修正案草案进一步强调发挥工会组织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作用;新增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的职业病防治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调查。

[责任编辑:zywyuxiao]
电子报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 2025 JCR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