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历程

十七大代表在会场投票

    1956年,邓小平在中共八大上作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正式提出不仅要实行党代会年会制,而且党员代表也要实行常任制。这是中共主张实行党代会常任制最早、最权威的历史根据。

  1982年,中共在修改党章的多次讨论过程中,曾经考虑过党代表大会年会制和代表常任制的意见。

  1988年至1989年,中组部先后选择了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等12个市县,进行党代会常任制的试点。

  党的十六大提出,“扩大在市、县进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的试点”。随后,在四川雅安的荥经县和雨城区、眉山市、自贡市大安区等近20个市(县、区)进行党代会常任制试点。

  十七大报告表示,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选择一些县(市、区)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分析人士指出,这是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扩大党内民主的重要举动,是中共推动党内民主的一次新的实践。

试点经验
宝安:常任制试点成效初显
  2003年6月,宝安区党代会三届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深圳市宝安区代表大会常任制度(试行)》。这意味着,过往对于党代表“五年开次会,会期三五天,举举手,画画圈,散会就靠边”的批评在宝安将成为过去。 宝安区专门设立了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办公室,负责与党代表的组织与联络,收集党代表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并转交、督促有关部门办理。现在党代表的分组、视察、培训、约谈、提建议等都做到了规范化、制度化,初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作为党内执政制度改革的探路先锋,宝安区党代会常任制试验有许多课题需要研究。
惠州: 常任代表议党参政
  2003年6月,惠州市第八次党代会召开,试行党代会常任制的决议在会议中通过了。随即,市委从组织部抽调人手,成立党代表联络办公室,专门负责制度设计,联系党代表,收集代表建议等工作,算是党代会常任制的常设机构。至此,惠州市党代会每年召开一次,党代表也成了常任代表,任期五年,党代表仅有几天“生命”的历史结束了;同时,党代表还可以通过参加年会、提提案、视察等多个途径,发挥议党参政和监督作用。“我们这些党代表不再像以往那样仅仅是举举手而已”,惠州一位党代表这样告诉记者。
专家评论
河南理工大学党委书记 王少安
  全国党代会是党内最高领导机关,但以往全国党代会闭会期间的职责基本由中央委员会或政治局会议行使,实行党代表任期制后,党代表的民主权利会得到更大充实,这是从组织体系上加强党代表民主权利,能提高代表的积极性和荣誉感。这说明党的理论建设和机制建设更加成熟。
海淀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 宋鱼水
  《条例》赋予党代表的这些权利,是在过去基础上民主程序不断完善的体现,这需要党代表的素质的综合提高,也需要运作系统的整体链条和环节能更好地适应这些规定和要求。对于党代表“可以”在党代会闭会期间提出提议,宋鱼水主张党代表提出提议要有所为有所不为。
中央党校教授 王贵秀
  党代表任期制要真正发挥其作用,还是应当适时推出党代会常任制,同时设置类似人大常委会这样的党代表常任机构,以保证党代表们不至于“五年一会”,“比如浙江台州的党代会就是每年召开一次,一定需要组织机构实现常任,代表们履职才能有所依托。”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汪玉凯
  《条例》出台的主要背景在于以往党代表除参加五年一届的党代会,其他职责和权利大都难以实现,包括决策权、监督权、建议权、知情权等等。而实行任期制则给了党代表对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的权利,也让党代表们有一个固定的途径反映基层党员的心声。
党代表任期制五大关键词解读
 · [提案权] 第九条 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党代表大会代表可以由个人或者以联名的方式,采用书面形式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提出属于同级党代表大会和党的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提议;可以通过参加座谈、列席会议等方式,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等重大决策和党内重要文件的制定,提出意见和建议。  · [解读] 原来我们也在说党代表有什么什么权利,但没有具体的制度,到底通过什么方式来实现也没有明确规定。这种提案权的具体规定实际上就是把党代表的权利落到实处,有利于党代表在党内重大问题的决策、党自身的发展等方面更好地体现自己的权利、意见。
 · [列席权] 第十二条 党代表大会代表应邀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等会议,发表意见。  · [解读] 根据需要,在决定某一个领域的问题,邀请党代表列席会议。党代表更了解基层的情况,他们的列席有利于党的组织在作出决定的时候能够更切合实际,更好地反映党员的愿望和要求。
 · [代表证] 第二十条 为便于党代表大会代表开展工作,党代表大会可以为同级代表制发代表证。  · [解读] 根据任期制的需要,为党代表制发代表证是一种新做法,代表证五年内长期有效,能够增强党代表的责任感,从程序上来讲也更完善了。
 · [干部推荐权] 第十三条 党代表大会代表根据同级党的委员会安排,可以参加对本地区重要干部的民主推荐和对同级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民主评议,参加对同级党的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评议。
 · [解读] 党内民主问题从制度上体现的话,实际上就是干部制度,干部的提名、推荐、任免以及干部的监督。对于干部的表现状况如何,一般的党员是最有发言权的,最能感觉决策在具体工作中的实效性,党代表从党员中来,代表的是党员的意见,更知情、更全面、更切合实际。党代表有了表述自己意见的渠道、平台,在干部的提名、任免以及日常工作的监督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 [经费保障] 第十七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要为党代表大会代表按照其安排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代表按照同级党的委员会安排开展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由同级党的委员会负责给予适当补贴。  · [解读] 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党代表在实现权利时实际上有很多的困难,这种困难可能会对发挥代表作用造成阻碍,党代表活动需要相应的经费,我们为他解决了这个问题,使他在任期内有更好的条件实现作用,这是首次提出的具体化措施,以前只在试点单位有过实践,此次从中央的角度作出相应文件的规定,也是从长期试点单位的基础上,不断总结出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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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18日 策划:钱贤良 编辑:闫慧萍 美编:邹东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