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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大代表在会场投票
1956年,邓小平在中共八大上作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正式提出不仅要实行党代会年会制,而且党员代表也要实行常任制。这是中共主张实行党代会常任制最早、最权威的历史根据。
1982年,中共在修改党章的多次讨论过程中,曾经考虑过党代表大会年会制和代表常任制的意见。
1988年至1989年,中组部先后选择了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等12个市县,进行党代会常任制的试点。
党的十六大提出,“扩大在市、县进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的试点”。随后,在四川雅安的荥经县和雨城区、眉山市、自贡市大安区等近20个市(县、区)进行党代会常任制试点。
十七大报告表示,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选择一些县(市、区)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分析人士指出,这是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扩大党内民主的重要举动,是中共推动党内民主的一次新的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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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常任制试点成效初显 |
2003年6月,宝安区党代会三届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深圳市宝安区代表大会常任制度(试行)》。这意味着,过往对于党代表“五年开次会,会期三五天,举举手,画画圈,散会就靠边”的批评在宝安将成为过去。
宝安区专门设立了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办公室,负责与党代表的组织与联络,收集党代表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并转交、督促有关部门办理。现在党代表的分组、视察、培训、约谈、提建议等都做到了规范化、制度化,初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作为党内执政制度改革的探路先锋,宝安区党代会常任制试验有许多课题需要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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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 常任代表议党参政 |
2003年6月,惠州市第八次党代会召开,试行党代会常任制的决议在会议中通过了。随即,市委从组织部抽调人手,成立党代表联络办公室,专门负责制度设计,联系党代表,收集代表建议等工作,算是党代会常任制的常设机构。至此,惠州市党代会每年召开一次,党代表也成了常任代表,任期五年,党代表仅有几天“生命”的历史结束了;同时,党代表还可以通过参加年会、提提案、视察等多个途径,发挥议党参政和监督作用。“我们这些党代表不再像以往那样仅仅是举举手而已”,惠州一位党代表这样告诉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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