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6月,宝安区党代会三届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深圳市宝安区代表大会常任制度(试行)》。这意味着,过往对于党代表“五年开次会,会期三五天,举举手,画画圈,散会就靠边”的批评在宝安将成为过去。
宝安区专门设立了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办公室,负责与党代表的组织与联络,收集党代表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并转交、督促有关部门办理。现在党代表的分组、视察、培训、约谈、提建议等都做到了规范化、制度化,初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
作为党内执政制度改革的探路先锋,宝安区党代会常任制试验有许多课题需要研究,而如何发挥党代表在党代会闭会期间的作用便是其中一项课题。
对此,宝安区的做法是,创新代表活动的组织形式,组建代表专业小组,每个专业小组由10名左右工作领域和业务相近的党代表组成。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分别组织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专业小组,深入基层开展听取意见建议活动,组织区党代表对5个街道和区直单位贯彻落实区党代会精神的情况进行了视察,对9个区直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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