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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之初:摸着石头过河

时间:2009-07-23 10:18:00  作者:庄永廉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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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地生于1938年,西藏比如人,当过农奴,亲身经历了西藏的巨变。今年71岁了,声音洪亮,回忆起那段历史,他感慨万千———

  1965年9月1日,西藏自治区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在拉萨召开,成立了西藏自治区。正当西藏各族人民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当家作主、行使民族区域自治权利的时候,却遇上了“文化大革命”。西藏同全国其他地方一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遭到了严重破坏。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不可能按照法定程序召开人民代表大会。

  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提上议事日程。1979年8月14日,自治区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关于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委会的规定,为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健全地方政权组织,选举产生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等常委会组成人员。

  热地告诉记者,当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共45人,其中藏族27人,占60%。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共12人,其中藏族8人,占67%。“首任主任是阿沛·阿旺晋美,我是第一副主任,陈竞波、苗丕一、王静之、胡宗林、王运祥、德格·格桑旺堆、次仁拉姆、崔科·顿珠才仁、朗顿·贡噶旺秋、生钦·洛桑坚赞为副主任”。 

  他坦言,常委会刚设立的时候,怎么开展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当时确实是摸着石头过河,在实践中逐步探索、摸索经验。 

  “我记得,1979年8月24日,常委会第一次主任会议是阿沛·阿旺晋美主任主持的,他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构人员,要少而精,要灶小火力旺。会上他还宣布,他经常在北京,不在西藏,委托我全权负责常委会的日常工作。后来自治区党委决定由我来担任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这次主任会上,决定设立常委会办公厅办公室、秘书处,当时的人员编制只有十几个;决定通常情况下每周一召开一次主任会议,开始建立了主任会议制度。” 

  热地笑着说,当时对设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还有些不同看法。有人说成立这个机构干什么?有人说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没什么作用。后来,在实践中,人们逐渐认识到,设立地方人大常委会确实有着非常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比如,常委会设立之前,人大没有专门的常设机构,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等权力得不到及时的行使。设立常委会后,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开始运转,从组织上、制度上保证了各级国家权力得以经常性的、充分的行使。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设立,对于推动西藏民主法制建设,对于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增进民族团结,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常委会的主任是由藏族公民担任么?”热地回答记者说:“是的。历届都是如此。历届常委会组成人员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比例都在60%以上。2007年通过直接和间接选举产生的3.4万多名四级人大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占94%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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