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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贞:北京检察机关不断强化内部监督 防止权力滥用

时间:2011-03-04 10:55:00  作者:赵艳红  新闻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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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北京2月28日电(记者赵艳红)北京市副检察长甄贞今日下午做客人民网,就北京市检察机关司法改革新风貌与网友在线交流。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应该是非常具有权威性的,那么,是不是监督意见提出以后,就意味着被监督对象就一定要执行监督意见,换句话说,怎么来看待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意见? 

  甄贞表示,很多人说检察机关权力非常大,可以监督这个,也可以监督那个,而且在诉讼当中你是唯一参与诉讼权过程的,那么是不是都是实质性、带有强制性的权力呢?怎也不尽然。我们很多的监督权力,更多的体现出程序启动的权力。比如说某个案件一审宣判了,被告人可能提出上诉了。检察机关认为原判确有错误,我们就提出抗诉,这个是提起二审的权力,这个依然是法院来受理,这个启动的是二审程序。那么这个案件最重要不要改判,实际对量刑怎么判,这个还是要靠法院来说话。但也不是所有的权力全都是程序性权力,有些权力确实是很有强制性,比如是公安机关该立案而不立案,而且理由还不充分,最后我通知他立案,那就是强制的,他必须要立案。 

  甄贞表示,公民和群众都提出了如何监督检察机关,这也是检察机关在加强自身建设推进改革方面的一个重点。首先我们接受来自社会方方面面的监督。比如说我们党的领导、人大的监督,这些都是有一定的程序来保障的。比如说马上就要开的两会,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都要在两会上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做我们一年来的工作报告,这实际上就是人民监督“两高”行使权利很重要的形式,同时也是很重要的内容。 再比如说每年各级人大对两院都有专项检查这样的工作。比如说在2008年的时候,北京市搞了诉讼活动的专项检查。 

  再比如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检法是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在整个诉讼流程过程当中,各部门通过程序的转换,通过诉讼环节的相互制约,起到了彼此制约的目的。 

  “还有在中央司法改革文件当中有这样的要求,而实践当中我们也有具体的制度,向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汇报我们的工作,接受他们的监督。”甄贞表示,现在网络也非常的发达,来自网络监督的力度也非常大。还有来自新闻媒体的监督。 

  除了外部的监督,检察机关也在强化内部的监督和制约。甄贞介绍,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分为各部门,比如说反贪部门、批捕部门,也有内部制约,来保证公正廉洁、文明、客观的执法。此外,加大了违法违纪干警的惩处,建立了办案人员的执法档案,建立了案件质量的考核评价体系。 

  “总之,这样的机制从内到外都在监督、约束我们的检察权。我个人感觉检察机关自觉接受监督的这种自觉性越来越提高了,因为我们认识到这种监督对我们是有好处的,防止我们滥用手中的权力,防止腐败的产生。”甄贞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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