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尝试县委书记“公推竞岗”被媒体称为“政改新突破”。(见7月12日《新京报》)既然是“新突破”,而且是人们期盼的“政改”,引起笔者较大兴趣,先读《新京报》社论,再从人民网上找出新闻原文细读。还是人民网上说得准确,只能是“用人体制创新探索”,还算不上“政改新突破”,《新京报》社论有拔高之嫌。
贵阳市委尝试的“公推竞岗”,是在所属的小河区、花溪区、息烽县、修文县4区(县)出缺的党委书记中进行的,说它是“用人体制创新探索”,是没有按照党的章程规定,沿袭通过召开党代会选举产生党委班子,再由党委会内部分工,等额选举区(县)委书记。而是采用自己报名、公开推荐、差额选举的方法。他的创新就在于,拓宽了党内选举的民主渠道和用人视野,在一定范围内引进了竞争机制。
但是,人们注意到“公推竞岗”的人选,即参与竞岗的人员,局限在“市级机关、市直企事业单位、区(市、县)现任正、副县级领导干部”。仍然在“笼子里跳舞”,他完全把现在没有进入正、副县级的党员排斥在外。党内选举还没有看到这样的规定,非要拥有什么样党内级别才能参与什么级别的竞岗,这是倒退到不能再退的地步。请问:现任的正县级从哪里来的?还不是副县级、科级提拔而来的。现任的副县级升个正县级,论资排辈,按部就班,在全国更算不上“罕见”了。推荐对象有现任级别限制,无疑排斥了党内德才兼备的优秀分子参与竞争。该市委还沿用了市直企事业单位级别的做法,按照《公司法》凡是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只有规模大小之别,没有级别高低之分。企业级别是计划经济下陈旧的称谓,应该成为历史了。
新闻中提到的民主推荐大会所渭“海选”,称不上全体党员参与的直选,因为只是“民主推荐”而已,它没有赋予党员代表大会的权力。至于《新京报》社论中说到的“以往,县级党委一把手的岗位都是上级党委任命,权力自上而下获得,导致有些官员“重上(上级)轻下(民间)”。这是一种常识性的误解。任何基层党组织的“一把手”,都必须经过全体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更不要说县级党委书记了。上级党委任命是批准下级党委的选举分工结果,党内的权力绝不是由上而下的获得。即是中央党的领导人也必须参加选区的选举,取得党代表的资格,才可以参加全国党的代表大会,再经过选举程序进入党的领导人岗位。
全党、全国人民期待着政治体制改革取得新的突破,但千万不要把并没有达到突破的“改进”、“创新”、就是没有达质的飞跃的尝试轻易说成“政改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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