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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

时间:2009-03-11 14:44:00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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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为保证刑罚变更执行活动严格依法进行,人民检察院由过去只在减刑、假释裁定或者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生效后进行监督,转变为在刑罚执行机关、人民法院办理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同时进行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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