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反映社会主义法治内在要求的一系列观念、信念、理想和价值的总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2006年4月以来,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全国检察机关普遍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