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检察官转行做律师的不少;律师转行做检察官的还不多见。3月12日,安徽省司法厅副厅长王翠凤代表在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时建议,“完善检察官招录制度,从优秀律师中选任检察官”。
王翠凤代表首先分析了“转行”的可行性:第一,检察官和律师同属法律职业共同体,尽管职业定位不同,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却是二者共同的职业追求;第二,统一司法考试,让检察官和律师有了统一的进入门槛,在业务素质的起点上,两者是一致的。
她进一步从检察队伍建设角度,说明选任的必要性。高检院报告多次提到加强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的重要性。“提高队伍素质,既要着眼于现有人员素质的提高,也要着眼于敞开大门广纳人才。经过一定年限的执业,律师的法律素质、业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如果能够通过一定程序,把那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强业务能力,又有志于从事检察工作的人选进来,无疑是提高检察队伍素质的一条捷径。”
事实上,从律师中选拔优秀人才进入司法机关的呼声,多年来一直存在,司法机关也作过有益尝试,但一直没有形成制度。卡在哪里呢?王翠凤代表分析,按照目前的招录制度,通过司法考试,还要再通过公务员考试,才能进入检察机关,“一些律师执业多年,年龄、精力决定了,让他们通过选拔性的公务员考试,有点勉为其难。”她注意到,在这方面,有些省份已经有了可喜的突破:对于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不需要再参加公务员考试,只要经过一定程序的考核,就可以成为检察官人选。
“转行做检察官,可能意味着收入大幅减少。即使选任渠道畅通了,愿意做检察官的律师,也不会很多吧?”对于记者的疑问,王翠凤代表认为,每个人价值取向不同。和高收入相比,有些人更看重检察官的职业荣耀。
“当检察机关大门向律师敞开,律师和检察官之间不再单向流动的时候,检察队伍建设、依法治国的步伐,都将加快。”王翠凤代表说。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