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的各项职能都是为了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而设置的。”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建初3月11日接受了《法制日报》的专访。他指出,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不仅是体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完善检察监督体制的需要,也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需要。
姜建初说,民行检察工作要抓住保障民生的关键点,突出监督重点。当前,要密切关注金融危机给社会和司法带来的新问题,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首要任务抓好办案,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积极贡献。
“民行检察不仅要加大办案力度,更要提高办案质量,要注重数量与质量并重的理念。”姜建初说,各级检察机关要巩固办案数量,畅通申诉渠道,确保一定的办案规模。同时,要提高办案质量,进一步深化法律文书说理工作,加强抗诉案件和再审检察建议案件的后续跟踪工作。
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列入了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央司法体制改革调研工作正在进行。姜建初说,自2009年起5年内,民行检察工作要始终高度关注“两法”的修改,一方面,积极参与司法体制改革和立法修改的调研工作,积极提出“两法”修改的建议;另一方面,结合立法调研工作,抓住立法修改的契机,不断完善民行检察工作机制。姜建初表示,今后要适应新的形势,探索有效形式,健全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监督与检察机关民行监督有机结合、互动配合的工作机制,增强监督实效。
“民行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关键在人,在队伍。”姜建初说,要进一步加强民行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全面提升善于监督的能力。要不断增强民行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完善内部案件审查监督制约机制,保持民行检察队伍的廉洁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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