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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司法机关着力打造“干净司法”

时间:2009-03-11 15:42:00  作者:吴小军 陈 菲 杨维汉 李亚杰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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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王胜俊10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的报告中指出:“要以解决司法不公、司法不廉为重点,强化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完善惩戒制度,严格执行‘五个严禁’,严明审判工作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违法人员。”

  2008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严肃查处系统内违纪违法人员970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29人。在法院系统,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落马”令人深省。

  黄松有去年10月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免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自此,我国最高司法机关掀起廉洁建设热潮,着力打造“干净司法”,从源头上控制“腐败污染”。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首席大检察官曹建明在报告中强调:要“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和检察人员执法档案制度,集中整治队伍中的违纪违法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保障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孙宪忠对新华社记者表示,对于“两高”报告,他最关注惩治司法腐败的对策。中外法学界普遍认为,法官受贿比其他人员受贿给社会带来的影响更恶劣。其他人受贿好比污染水流,而法官受贿则好比污染了水源。

  面对一系列司法领域腐败案件对司法公正的挑衅,对司法公信的挫伤,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近年来采取措施,在系统外,越来越多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依法接受检察机关及各方面监督已成为最高法院坚持接受外部监督的惯例。

  作为对内监督的一个重要步骤,最高法院去年10月启动巡视工作制度,以听取汇报、走访相关部门、个别谈话、随机抽查、公认度调查等方式,在今后5年内,对全国各高院全部巡视一遍。

  “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2009年1月8日,最高法院发布了法官“五个严禁”规定,并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对违反规定的审判、执行人员,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并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3月9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了首批廉政监察员任命仪式,7位资深审判长被任命为专职廉政监察员,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继“五个严禁”规定之后推出的又一项重大廉政措施。

  在检察院系统,推出不久的“十个严禁”规定了对检察官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以及8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纠正和解决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肃查处因作风败坏引发的各种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孙宪忠认为,“两高”的新严禁为司法人员设置了“高压线”,有利于司法人员抛弃个人关系,不办人情案、关系案,做到“准确”司法、公正司法。

[责任编辑:zywy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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