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晚播出的央视《中国法治报道》中,央视记者撒贝宁专访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院长、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周光权,请他解读高检院工作报告。
撒贝宁: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您最感兴趣或者说让您印象最深刻的内容,用一个关键词怎么描述?
周光权:我觉得是“考验”。2008年整个社会的矛盾的确是比较多的,很多纠纷、很多矛盾需要检察机关介入处理,我认为2008年检察机关是经受住了考验的。这一年中贪污贿赂案件的查处,职务犯罪与民生案件有关的查处和介入,比如三鹿奶粉事件的介入,山西一些煤矿事故的介入,都能看到检察官的身影。
对检察机关来讲,更大的考验就是法律监督。
撒贝宁:长期以来,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它怎么监督自身,也一直是大家在探讨的问题。
周光权: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大概在5年以前就在全国推行,各地也都进行了试点,例如重庆的做法是市检察院统一出面在全市范围内选任人民监督员,市民都可以报名。只要你自己觉得合适,你都可以报名,初选的过程是公开的,相当于海选。我觉得这个做法能够真正地实现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就是说检察机关要去监督别人,同时也要接受人民的监督,就是让这个司法行为始终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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