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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转改基层纪实:检察联络员帮着查出了小贪官

时间:2011-11-26 12:53:00  作者:杨斯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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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浙江11月26日电(记者 杨斯)“检察联络员让我们更好地掌握了各村的情况,为我们办案、巡查提供了很多便利条件。”25日,浙江省诸暨市枫桥检察室检察官斯超对记者说,检察联络员制度刚刚推行不久,他们就从联络员那里获得了一条贪污案的线索。 

  斯超介绍,从2010年10月起,枫桥检察室便建立了检察联络员制度,陆续聘任该镇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为“检察联络员”,“之所以要建立检察联络员机制,主要基于三个原因。” 

  其一,枫桥镇有80个村,却只配了四名干警,管区大,警力少,办事效果不佳。二是,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是村干部,熟悉村里一切情况,与村民交流密切。“三是,对于大多数村民来说,检察官毕竟是外来人,很多事情村民也不敢对我们说,倒是会跟村干部说”,斯超对记者表示:“建立检察联络员制度,主要为了方便检察官更好地掌握村里的情况,及时发现村里的问题。” 

  根据规定,每名受聘的检察联络员要将走访期间发现的涉嫌犯罪问题报送给分管检察官,还要帮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等。 

  给记者讲解完检察联络员制度后,斯超便动身前往他管辖的梅苑村进行走访,记者跟随他一同踏上了去往梅苑村的路。 

  10分钟后,记者一行人就到达了梅苑村服务中心,在该中心二楼的办公室,记者见到了该村的检察联络员谢绿萍。见到斯超,谢绿萍和其他村干部热情地迎了上来,斯超跟他们熟悉地打着招呼。在谢绿萍的招呼下,记者跟着斯超来到了会议室。坐定后,谢绿萍就开始向斯超介绍本周村里的情况,同时,斯超还查看了村里的账目。 

  听取完谢绿萍的情况介绍,记者跟随着斯超、谢绿萍下到梅苑村走访村民。走访中,谢绿萍将记者带到了他的家里,展示起了检察室发给他的一套材料:有检察室联络员聘书、检察官名片、工作笔记、法律知识宣传册、联络员规范守则等等。 

  自从当了联络员,谢绿萍的法律生活丰富了起来。他告诉记者:“以前很多村干部会将国家划拨给村里的钱拿去做周转资金,过几天再还上。我们自己觉得没什么,又不贪污,就是挪用一下过几天就还上了,但检察官进村了解情况后,提醒我们这种行为已经违法,严重的会构成犯罪,现在这种情况已经很少了。” 谢绿萍表示,自从当了检察联络员后,他自己的法律知识也得到了扩充,经常有左邻右舍的邻居来法律咨询,他也借机给村民进行普法宣传。 

  检察官进镇下村开展工作已有一年的时间了,村民也开始慢慢接纳这些陌生人。遇到一些小矛盾或需要信访的事件,村民们也都会找到镇里的检察官,不用大老远跑到市里去,可谓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走出了谢绿萍的家,斯超告诉记者联络员机制实行不久便发挥了作用。一名联络员在与该检察室检察官蒋钰行聊天时,无意中透露了该村村干部可能存在挪用公款情况的信息。凭借着职业敏感,这名昔日的反贪干警觉得这其中可能存在违法犯罪现象,便着手调查此事。 

  经过初查,蒋钰行发现,该村的村干部钱某在上报拆迁补偿征地农户时虚构了三户人家,使自己多拿了4.9万余元的征地款。 

  查清后,检察官们找到该院反贪局反映此事,反贪局随后开始了立案侦查。同时,枫桥检察室的检察官们还找到纪委部门反映此事,督促纪委找钱某谈话。在与纪委谈话后,钱某主动到反贪部门投案自首。 

  “有了检察室的帮助,此案的证据搜集等一系列工作进度加快了很多,以前一个月都办不完的事,现在十天的时间就结案了”,办理该案的反贪干警何迪永向记者表示:“有了枫桥检察室,在查处反贪案件时,不用再费力地去逐级找村干部,节省了时间、加速了办案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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