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王为祥,河南省新乡市北站区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科长。工作20多年,他先后当选为“河南省十大优秀检察官”,第五届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荣获三等功2次、二等功3次,曾被高检院荣记一等功和授予“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称号。
对法律的忠诚,是最大的快乐
出身劳模家庭的王为祥,有着良好的政治素质。他的小女儿不幸患了白血病,妻子又于11年前下岗,家中生活极度困难。王为祥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检察官,面对钱物和人情,从未动过心。
2005,有关部门一次报请检察机关批准近30名在押犯人给予保外就医。王为祥仔细阅读材料后还不放心,亲自对这些人逐一进行详尽考察,最终仅批准6名符合条件者给予保外就医。其他未被批准的20多名在押犯人家属拿着钱物轮番“进攻”王为祥,结果都扫兴而归。
20年来,至少有600多名犯人的家属背地给王为祥塞钱送物,希望他网开一面,皆遭到王为祥的断然拒绝。凤泉区检察院政治部主任介绍说:“如果一份礼按千元计算,那就是60万元。老王真可谓是拒腐蚀、永不沾的共产党人。”
按王为祥的家境,他很需要钱;按王为祥的工作便利,他很容易有钱。可当了20多年检察官的王为祥,没有买过一件外套衣裤;两个女儿没有参加过一次学校组织的外出旅游活动;5年前借钱购买的住房至今还欠外债4万余元。
问及王为祥从事监所工作的苦与乐,王为祥说:“我是一名共产党员、一名检察官,对党、对法律的忠诚,是我最大的快乐。”
大墙之内创出一流业绩
1989年,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上把王为祥放到监所检察科科长的岗位。
在检察系统,监所检察岗位被视为是养老的地方,也是得罪人的差事,天天与犯人在一起,很难出成绩。王为祥却不这么看。他在自己的工作笔记上写道:“既然组织上把我放到这个特殊岗位,那是对我的信任,只能做好。”
刚到监所的头3年,王为祥每天只干两件事:一是坚持每天上午阅读有关监所方面的图书和文件,以增强自己的理论功底;二是坚持每天下午到监狱实地考察,了解监狱管理内情和犯人的劳教心态。读书笔记记了20多万字;狱中徒步行走4000多公里,上万名在押犯人的犯罪事实,他差不多都能道出一二。
上世纪90年代初,当地几家监狱不时发生犯人跳楼自杀和干警打骂、体罚虐待犯人事件,社会影响极坏。王为祥建议这几家监狱推行“六勤”工作法,结果短短两个月就收到成效,很快遏制了这种现象。10多年来,当地几家监狱坚持运用“六勤”工作法,使监狱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
2005,王为祥将自己创造的“六勤”工作法和多年的监所工作经验总结为“派驻监狱检察工作流程一览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阅读后,称这是目前全国监所工作领域最有价值的工作方法。今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通知,要求全国监所领域全面学习推广王为祥的工作经验。
一条标语上挖出了一起受贿窝案
1994年8月,王为祥了解到,一名在押人员因写“反动”标语被关了禁闭。那条标语是“这样的干警能管好犯人吗?贪官!”看到这句话,王为祥敏锐地察觉到了异常,马上与这名在押人员单独谈话,掌握了个别监狱干警利用减刑、假释之机收受在押人员贿赂的情况。
立案后,为尽快收集证据,在院里资金紧张的情况下,王为祥等办案人员拿出自己的钱做办案经费,利用“五一”假期深入边远山区寻找证人。由于那段时间阴雨连绵,山区又道路崎岖,他们只能乘坐马车甚至徒步行走,脚上不知磨了多少泡,也不知摔了多少跤。半个月时间内,王为祥带领干警行程几千里,先后调查了38名在押人员家属,完成了涉及3个省8个县(市)的取证任务,最后使13名贪赃枉法的监管干警受到了法律和政纪处分。
秉公执法维护法律尊严
王为祥常说:“只有秉公执法,才能真正维护法律的尊严。”为保证刑法的严格执行,王为祥和同事们对在押犯人的刑期逐一进行审查,对每个罪犯既不多关押一天,也不少关押一天。
罪犯尤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但王为祥查阅档案后发现,判决前曾对其羁押过1年8个月,未予计算。为此,王为祥几次与法院交涉,最终纠正了刑期。
一名在押犯的刑满时间恰好是农历大年初一,其家人几番托人,开出了提前两天释放的通知书,王为祥发现后,毫不留情地予以制止。他说:“提前1个小时释放,就是对法律的亵渎,我是一名执法者,必须维护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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