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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乐际:不断提高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

时间:2008-11-18 11:21:00  作者:肖玮 倪建军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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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西安11月6日电(记者肖玮 倪建军) 陕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乐际今天陪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陕西省检察院座谈时强调,陕西省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要求,依照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进一步认真研究和加强检察工作,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赵乐际对陕西省检察机关近年来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说,做好检察工作对陕西全省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曹建明检察长把富平县检察院作为定点基层检察院联系点,轻车简从,深入调研,并就加强基层检察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全省检察机关要按照曹建明检察长的重要讲话要求,按照高检院党组的要求,结合陕西省检察工作实际,结合正在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全省检察工作。

  赵乐际指出,全省检察机关特别是省院机关,要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学习实践活动结合好。当前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延安安塞调研所作的重要讲话,要在学习实践活动前一阶段征求意见、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到解放思想大讨论、寻找差距摆问题、形成共识谋思路、检察工作上水平。要认真搞好检查分析报告和群众民主评议。

  赵乐际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服从和服务于陕西省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要坚持执法为民、公正司法,为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创造良好、法治、文明、和谐的环境。要依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特别是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不断适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要认真研究基层检察机关如何将工作重心进一步下移的问题,研究涉法涉诉问题,面对面帮助群众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赵乐际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通过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学习实践活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信念,自觉地、理直气壮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道路。要按照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要求,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检察队伍的法律专业素养,关心爱护检察干警,营造团结、和谐、严肃、认真的工作环境,不断提高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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